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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代价

2020-05-22 19:43作者:本报评论员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牵涉国计民生,关乎千秋万代,责任重于泰山。

  令人不安的是,近年来,重大、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接连不断,瘦肉精、毒奶粉、毒豆芽、地沟油、问题胶囊、病死猪肉等系列案件相继出现,桩桩触目惊心,件件令人发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究根溯源,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两大“病灶”。一是产业基础薄弱、量大面广,存在就业人员素质不高、生产经营管理不太规范、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等乱象,个别生产经营者诚信缺失、唯利是图,丧失道德底线。二是过去的监督管理体制、执法标准和检测体系不够完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震慑威慑力度不够,一些地区存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甚至个别人员选择性执法等行为。两大“病灶”相互交织,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屡屡“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今年全国两会闭幕时,李克强总理说:“至于食品安全,那可以说是天大的事,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政府应该对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坚决进行查处,并且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的代价。”这句话,振聋发聩,铿锵有力,既反映了党中央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准确判断,更展现了党中央强力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雷霆之势。

  目前,直面食品安全问题,全社会已经达成“治乱用重典”的共识,意识到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必须源头治理,统筹协调,共同压缩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空间。“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是诸多实际行动之一。该司法解释通篇体现从严惩治鲜明特点,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预防和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良好氛围,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不久的将来,一个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食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的局面,必将呈现在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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