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报道要不得“标题党”
2020-05-22 16:29作者:曲堂燕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专项行动,针对网站登载新闻之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编发虚假失实报道、恶意篡改新闻标题等违规行为。
如今,在司法报道中,恶意篡改新闻标题,制作引人注目、严重夸张的标题来吸引受众注意力,已呈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网络媒体利用其便利性和即时性,也当仁不让地加入了此番混战。
“标题党”大行其道,司法报道变得“新鲜”又“吸睛”,“给力”又“雷人”;只要能吸引眼球,无所不用其极。这些“标题党”割裂了司法工作、案件审理的前后关联,断章取义,内容与标题落差很大。比如,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发布了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就有媒体曝出的新闻标题是“明星代言问题食品不担责”。眼球效应是有了,但这种断言实际上与该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大相径庭。
在司法报道中,如果“标题党”将真实性原则让位于所谓的轰动性,无疑会对司法公正造成极大影响,严重破坏法院的公平公正形象,损害司法的权威与神圣。新闻媒体应在司法报道中向“标题党”说“不”,客观及时跟进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写好法治中国这篇大文章。
如今,在司法报道中,恶意篡改新闻标题,制作引人注目、严重夸张的标题来吸引受众注意力,已呈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网络媒体利用其便利性和即时性,也当仁不让地加入了此番混战。
“标题党”大行其道,司法报道变得“新鲜”又“吸睛”,“给力”又“雷人”;只要能吸引眼球,无所不用其极。这些“标题党”割裂了司法工作、案件审理的前后关联,断章取义,内容与标题落差很大。比如,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发布了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就有媒体曝出的新闻标题是“明星代言问题食品不担责”。眼球效应是有了,但这种断言实际上与该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大相径庭。
在司法报道中,如果“标题党”将真实性原则让位于所谓的轰动性,无疑会对司法公正造成极大影响,严重破坏法院的公平公正形象,损害司法的权威与神圣。新闻媒体应在司法报道中向“标题党”说“不”,客观及时跟进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写好法治中国这篇大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