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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敬侠:建立和谐的媒体—司法关系

2020-05-22 14:22作者:法律读库
  今天特别高兴参加这个会,我觉得这次会议特别重要,也特别及时。因为我关注到最高人民法院5月28日召开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首次邀请了新闻媒体负责人和记者、互联网企业一起参加,法院宣传工作展现了新思维,司法公开有了新的突破。我作为中国记协专门从事中国记者权益保障工作的负责人深表钦佩,这次研讨会则有助于深入推动媒体司法良好关系建设。本人结合实际工作谈四点体会和认识:

  一要充分认识当代媒体与司法关系的新环境。当前,法治建设受到高度重视,舆论环境空前活跃,媒体多样性和新媒体技术提供更多表达途径,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客观报道寄予更高期待。必须深入探索如何在新媒体环境和改革开放深化拓展的政治环境下,使司法宣传报道成为中国法治梦的重要建设力量。

  二要深刻理解媒体和司法关系本质。二者关系本质上共性大于差异,都是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共同目标是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新闻工作者一定要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周强院长讲话精神,看待和处理媒体跟司法的关系,主动适应公众、法院、法官以及法律界对司法工作和司法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司法公正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舆论监督。媒体和法院良好互动关系的基础是双方要同时尊重新闻规律和司法规律。

  三要正确把握处理媒体和司法关系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坚持群众路线、遵循司法规律和新闻规律。新闻界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深入了解基层群众包括法官群体、法律界对司法工作和司法报道的愿望、需求以及司法工作存在的难点、重点,提高报道的针对性、指导性、可读性,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要按照新闻规律和司法规律准确描述法律事实,正确诠释和讨论法律裁判,注重用正确法治理念引导社会期待和公众舆论,积极展示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法治理念,着力维护国家司法权威。

  四要逐步完善司法报道的规范和保障体系。法院方面要切实保障媒体获取司法信息、采访庭审现场、监督审判活动等权利,使媒体采访报道更加便捷、深入、全面、真实、准确、客观;新闻界要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报道宗旨;加强法制新闻理论探讨,逐步完善司法新闻采访报道规范;学会沟通,取得法院的支持配合。双方可以开展四项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法院新闻采访报道规范,既保护记者采访报道权利,又约束其遵守正当法庭纪律;联合培训专业法制记者,提高司法报道水平;在法庭设立媒体席,标注法庭纪律,规范法庭采访活动;建立新闻界人民团体与法院新闻宣传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法院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

  司法公开、民主法治的潮流不可阻挡,公正司法、公正报道的良好氛围和法治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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