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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为信源 以公求信

2020-05-22 14:04作者:光彩
  公信力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司法终局性、中立性的必然要求。唯有秉持奉公之心,以公正为根本、公众为导向、公开为保障,才能让公平正义真正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司法之“信”才会成为有源之水、有根之木。

  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基本精神,是良法的根本标志,也是司法公信的底座和根基。无公正即无公信。欲求公正,则须法官用同一把尺子量人。在法官眼里,当事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亲疏远近之别,只有平等的诉讼参与人,并在诉讼中予以平等对待。欲求公正,则须法官确保当事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受客观条件和传统思维的影响,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强、诉讼能力欠缺,作为法官,就要努力将诉讼引导、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做好,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欲求公正,则须法官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司法公信力需要谁的信任,无疑是群众。我们要在调解、审判、执行、廉政等工作中引入群众智慧和力量,争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协助和支持。如果说公正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那么廉洁就是这块基石的原材料。“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山的挺拔来自它的坚守,人的正气来自他的品格,只有不为名利所动,不为诱惑所迷,慎独慎微,才能站得稳、行得正。

  公信缺失往往与公开缺失密切相关,可以说司法透明度是公信力的重要支撑点,这在当前网络信息时代表现得尤为明显。依托现代网络,不良传闻可以瞬间突破地域限制,扩散至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如果法院快速应对措施不足,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对司法公信无疑将是一个巨大的冲击。要增强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有访必第一时间接、有信必第一时间回、有贴必第一时间复,赢得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作者单位: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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