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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伪官”司法应及时亮剑

2020-05-22 11:29作者:安海涛
  “伪官”、“伪机构”屡见不鲜,级别越来越高、花样越来越多、仿真度越来越强,骗术的运用可谓登峰造极,炉火纯青。

  跑资金、拉项目、买官帽、上大学、“铲事”、“捞人”……披着“官员”的外衣,只要给钱没有办不成的事!如今,这已成为许多诈骗分子非法敛财屡屡得手的法宝。最近,一则“中央党校官员李广年包养情妇的艳照”在网络上蹿红,引发网上热议。但随后中央党校的一份澄清声明却让广大网友大跌眼镜——原来,这个李广年竟是一名“伪官”。

  近些年来,“伪官”、“伪机构”屡见不鲜,级别越来越高、花样越来越多、仿真度越来越强,骗术的运用可谓登峰造极,炉火纯青。“伪官”的猖狂,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权威,降低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而且使受骗者钱财受损、经营受阻、生活受困,甚至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不能不说,“伪官”已经成为危害社会的一大毒瘤。

  消除“伪官”之祸,一方面要破除迷信、侥幸和贪婪的心理,摒弃走捷径、占便宜、利用潜规则升官发财的思想,让“伪官”们无可乘之机。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对这类丑恶现象的司法打击力度,让诈骗分子在司法利剑之下无处遁形。人民法院应加强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对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要加大对此类典型案例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发挥司法的警示效果,达到净化社会环境、祛除社会毒瘤的效果。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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