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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报社论:向着远大而具体的目标行进

2020-05-22 08:19作者:法律读库
  在欢庆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之际,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长春召开。这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深入分析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研究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思路和举措,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主题发表重要讲话,这是一次统一思想、凝神聚力、指引方向、鼓舞人心的大会,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就法治建设发表了重要论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这次会议,正是以这一远大而具体目标,来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的。

  向着这一远大而具体的目标行进,首先需要用新的理论武装头脑,准确把握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任务。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主要矛盾没有变,但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可以说,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并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思路,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人民法院工作清晰地指明了方向和道路。面对形势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用新的理论武装头脑。

  向着这一远大而具体的目标行进,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揭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要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要发挥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职能,努力营造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要发挥好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推动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要发挥好司法的评价和指引功能,保障和促进道德诚信建设;要发挥好法制宣传职能,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

  向着这一远大而具体的目标行进,必须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这一生命线。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正司法,社会的公平正义便无从谈起;缺少社会的公平正义,中国梦则无法实现。要做到公正司法,最终靠的是法官认真严肃地对待每一起案件,靠的是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要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向着这一远大而具体的目标行进,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党的领导,是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巨大政治优势,也是根本政治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诉讼监督和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道虽远,不行不至;事虽难,不为不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远大而具体,任重而道远。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这次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积极行动起来,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意志,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向着这一远大而具体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昂首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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