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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在被“盯”的状态下从容司法

2020-05-22 03:22作者:姚志坚
  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司法越来越多地被公众关注,越来越多地被聚焦在媒体面前,甚至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因此,习惯被公众盯着,学会在被盯的状态下进行司法活动,成为每个法官当前紧迫的功课。

  近年来,司法活动经常被聚焦在媒体面前,成为网络围观公众紧盯的对象。从前几年的许霆案、彭宇案,到近年的李昌奎案、药家鑫案,直至最近的李天一案,无不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社会舆论的风暴眼。不仅是案件,法院的纪律作风、内部管理,法官的言谈举止、业外活动,进而警车使用、福利待遇都可能被关注,一些不良的行为、不好的现象会在瞬间成为公众口诛笔伐的热点。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司法越来越多地被公众关注,越来越多地被聚焦在媒体面前,甚至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因此,习惯被公众关注,学会在被盯的状态下进行司法活动,成为每个法官当前紧迫的功课。

  汉密尔顿说,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中,“司法权的危害性最小,而道义性最大。”比较而言,司法权最为弱势,在权力行使状态上,也往往以消极、静默的面目出现。因此,无论是按照现代舆论传播规律,还是就“同情弱者”的社会心理结构而言,应然状态的司法并不足以成为舆论的焦点、媒体的宠儿。传统上,司法被公众所“盯”也并非常态。之所以演变成被盯的局面,则有其现实的无奈,与我国当下司法运行状态的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紧密相关。试列举如下:一是依法审判的独立性不够,司法活动很容易受到其他强势权力的干扰。二是不能严守司法的中立性,尚不足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法官司法技能和职业素养上的不尽专业,道德品行和纪律作风的不尽完善,又毁损了公众对法律职业的尊崇和期待。此外,少数害群之马的腐败行为,则极大伤害了法律和法官的公信力。凡此种种,使得法官、法院与当事人乃至公众之间形成了一种持续的紧张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不无忧虑地指出:“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逐步泛化成普遍的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面对有待提升的司法公信力,司法活动乃至法院、法官本身被公众“盯”上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确保司法实现正义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司法公开,司法的公开性是司法的内在属性和规律决定的。就我国当下司法运行的现实状态而言,推进司法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司法公开,强化舆论监督,让公众监督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形象地说,就是让司法在被公众盯住的状态下运行,无疑是保障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有力举措。当前,司法公开尤其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对纠治当下司法运行过程中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具有重要的作用。

  面对公众的盯,法院和法官理应坦然处之,要习惯被公众盯,要理性对待公众的盯,要学会在被盯的状态下从容公正司法。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守法律的底线。“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面对来势汹湧的舆论之潮,司法者要凭借自己坚定的法律信仰和深厚的职业素养,以开放、包容、理性的心态积极回应,认真甄别,冷静分析,合理吸收。要善于去伪存真,兼收并蓄。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司法理性,一准乎法,切忌被潮水般的舆论冲垮法律底线。诚如丹宁法官所言:“守护正义,即使天塌下来”。其次,要善于与公众沟通协调。当今世界已进入以信息网络、自主传播为特征的新媒体时代,司法者要与时俱进,既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司法工作规律的研究,又要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把握,善待媒体,善用媒体,提升新媒体条件下与社会的沟通的能力。要悉心体察公众所思所想所盼,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公众情绪,善于运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准确权威的司法信息及时传送到微博、社区网等互联网上的各个角落,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引导的正能量。再次,要防范舆论对司法的负面影响。司法活动本质上是一种高度理性化、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判断推理过程,要求法官尽可能保持中立,尽可能排除情感因素以及外界非法律因素的干扰。如果媒体热衷于炒作,甚至搞“舆论审判”,会给法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并可能诱发法官哗众取宠的潜在意识,势必影响其判断的中立性和专业性,进而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历史经验表明,“舆论审判”将陷司法于危险的境地,有必要对此高度警惕,并加以防范。最后,要坚持依法独立审判。所谓司法与媒体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依法独立审判与舆论监督的关系,二者不可偏废。要妥善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舆论监督的关系,既要保持审判活动的开放性,避免对舆论监督的不当限制,也要防止舆论的不当干预对依法独立审判的负面影响。南京大学周安平教授对近年来许霆、彭宇等十大涉诉舆论案例进行了多角度的实证分析,他的结论有两点:“第一,许多涉诉舆论表面上针对的是司法,但实质上与司法并无关系。对于此类问题,法院没有必要为了化解舆论压力而轻易作出顺从式的反映。顺从的结果只能是伤害司法的公信力,而这种伤害往往是根本上的,一旦发生将很难修复。第二,目前法院各种主动与被动应对舆论的努力,非但不能消减舆论的攻势,相反却可能助长舆论介入司法的热情,这也表明如果没有司法的依法独立作保障,法院任何的单打独斗都注定了司法不可避免的遭遇堂吉诃德式的悲剧。”此语虽然尖锐刺耳,但发人深省。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被盯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被盯着,不知道被盯上后该怎么应对。“盯”体现了新媒体时代公众对司法的关切,是司法公开的必要延伸,契合司法的属性和规律,有利于强化监督、提升公信、树立权威,是法治的应然状态。所以,我们要习惯被盯着,学会在被盯的状态下从容公正司法。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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