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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庭审值得推广

2020-05-22 00:26作者:徐新明
  “庭审结束,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宣判。”随着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经过近5天的公开开庭审理,26日13时04分,一审结束。(8月27日《人民日报》)

  薄熙来案一审历时五天,审理信息透明、庭审程序公正、控辩双方权利都得到充分尊重等。笔者认为,薄案庭审值得推广。

  首先,审理信息透明。开始有人担心薄熙来案会遭到“秘密审判”,但这一疑虑很快被事实所打消。济南中院一是向媒体记者开放,有世界各国在内的近百名记者获准旁听。包括世界上最著名的电视台、报纸、通讯社。二是薄熙来的亲属可以到场旁听。三是公开通报庭审过程。济南中院每半天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又通过短信平台适时向境外记者发布信息,特别是官方微博向社会实时公布庭审情况。为此,济南中院专门为记者们开通了免费WIFI上网服务,方便记者们发稿;尤其是中院外围也偶有薄熙来的支持者,但境外记者们仍可自由采访,警察只是引导到路边以免影响交通,真正显示出一种开放的做法,被外国媒体誉为前所未有的透明。这一过程,从西方国家的角度看也是无可挑剔的。曾任刘志军案辩护律师、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钱列阳指出,薄案审理公开透明,避免了许多误解和谣传,“如果当时刘志军案件审理时能够像薄案一样将庭审纪录对外直播,也不至于出现被批走过场等恶名。”

  其次,庭审程序公正。在多日高度透明的审理过程中,严密的举证过程和被告人的答辩,全部按照法律程序完全向外披露。令人瞩目的是,法庭公布了包括黄奇帆、夏德仁、于幼军等多位部级领导干部的证词。部级官员作证此前虽然有过但很少,而且并未对外披露,正如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刑诉律师王辉指出的那样,此次不加掩饰地全部公开实为少见,也体现了对法制的尊重。其实,薄熙来案本质上也等同普通刑事案一样,作证的部级领导干部这时的身份就是证人,为了追求司法的公正,无论多高级别官员都要履行宪法赋予的作证的义务。应该说,薄熙来案五天的庭审,自始至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也是此次庭审时长创下新纪录的重要原因。

  再次,控辩双方权利都得到充分尊重。从整个庭审纪录看,控辩双方围绕本案当庭出示的证据、案件事实认定等展开激烈交锋,得到充分发挥。公诉人直陈,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宗罪,事实十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神圣性,显示了公诉人扎实的法学功底。辩护律师也给人留下特别深刻印象,他们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如薄熙来的贪腐行为在2005年就戛然而止,此后官职虽一路高升却再无经济问题;被告人依法辩解是澄清事实,不能认为是翻供;薄谷开来等的证词存有前后矛盾之处;帮助大连国际公司、实德集团等,属于地方政府支持企业发展;撤销王立军职务,是集体决策等。薄熙来的自辩权利更是得到充分保障,他在庭上做了长达90分钟的自行辩解,体现了法制对人权保障的进步。就连薄熙来本人也说办案文明、审判理性公允。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曾经说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公平正义,既意味着依法保护无辜的好人,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意味着要依法惩治坏人,不使坏人的罪行得以逃脱法律惩罚。公平正义,既要包括实体正义,也要包括程序正义。而这两方面,薄案庭审都做到了。这再次表明我们党和国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薄案庭审值得推广。就连薄熙来也对这次审判表示满意。称“这次审判历时5天,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有微博传送了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实、追求公正的决心,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同时,薄熙来也认为,法庭的审理是公正合理的。庭审雄辩地证明,中国人民的素质,完全能够实行法治。期盼将这样的审判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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