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劲标:打击虚假信息网络谣言需要稳狠准
2020-05-21 18:56作者:林劲标
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以列举方式明确了入罪的六大门槛,厘清了从重或加重处罚的量刑边界,为准确有力地打击有关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统一了办案标尺。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全国查办的仅涉及散布或传播飞机“诈弹”信息的案件就达80余起。与一般谣言不同,虚假恐怖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危害后果更大,民众对此深恶痛绝。然而,由于刑法的相关规定过于笼统和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各地在执行中存在尺度不一、打击不力等问题。因好奇、无聊、出风头等毫无底线、极其荒唐的动因,“诈弹”犯罪有愈演愈烈之势,虚假恐怖信息如笼中猛虎,肆意流窜必祸人殃民。
最高人民法院此时出台解释无疑是场及时雨。《解释》首先延伸了时空保护。既涵盖了机场、商场等区域性场所,又涉及航空器、列车等动态性场所,还包罗了学校、医院等公共性场所以及行政村、社区等概念化场所,实现了生活、生产、交通、工作等领域的动态全覆盖;同时实现阶梯式保护。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分为三档,即一般、较为严重、严重,明确不同适用情形,刑罚处罚宽柔并济、张弛有度;三是具有一定前瞻性。明确虚假恐怖信息的编造、故意传播、明知故意传播等三大核心入罪行为要件,而不具体提及犯罪行为的客观载体,因而无论通信或网络,不管短信、微博还是微信,概莫能外。
徒法不足以自行。政法部门务必要运用好、理解好有关解释,将其与“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犯罪的司法解释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力求对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打击做到稳、狠、准。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全国查办的仅涉及散布或传播飞机“诈弹”信息的案件就达80余起。与一般谣言不同,虚假恐怖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危害后果更大,民众对此深恶痛绝。然而,由于刑法的相关规定过于笼统和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各地在执行中存在尺度不一、打击不力等问题。因好奇、无聊、出风头等毫无底线、极其荒唐的动因,“诈弹”犯罪有愈演愈烈之势,虚假恐怖信息如笼中猛虎,肆意流窜必祸人殃民。
最高人民法院此时出台解释无疑是场及时雨。《解释》首先延伸了时空保护。既涵盖了机场、商场等区域性场所,又涉及航空器、列车等动态性场所,还包罗了学校、医院等公共性场所以及行政村、社区等概念化场所,实现了生活、生产、交通、工作等领域的动态全覆盖;同时实现阶梯式保护。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分为三档,即一般、较为严重、严重,明确不同适用情形,刑罚处罚宽柔并济、张弛有度;三是具有一定前瞻性。明确虚假恐怖信息的编造、故意传播、明知故意传播等三大核心入罪行为要件,而不具体提及犯罪行为的客观载体,因而无论通信或网络,不管短信、微博还是微信,概莫能外。
徒法不足以自行。政法部门务必要运用好、理解好有关解释,将其与“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犯罪的司法解释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力求对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打击做到稳、狠、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