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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支持力度,让民族团结之花更加绽放

2020-04-22 07:49作者:桂晨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3月12日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中提到“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法院队伍建设支持力度。”

  相信这看似平凡的一句话,却让许多民族边疆地区的法院工作人员如同沐浴这三月的春风般的欢欣鼓舞。

  民族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民族问题自古以来便是治国理政的大事。边疆民族地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履行好职责的同时,还担负着保障边民安居乐业、巩固国家边防、维护边疆地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当前,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法治建设,人民法院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地需要依靠司法手段来解决,同时,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待与日俱增。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民族边疆地区审判工作水平,为民族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边疆民族地区法院工作。长期以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把民族边疆地区法院建设作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和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如召开民族法制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大力推进民族边疆地区智慧法院建设和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与国家民委联合印发《意见》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工作,推动实施“千人计划”,提高民族地区法官素质……2017年新年前夕,周强院长还通过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与部分民族地区法院干警视频连线,向他们致以新春祝福,表示诚挚的慰问。

  但不可否认的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民族地区边疆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周强院长在工作报告中也毫不讳言的指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问题有待进一步缓解”。

要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族边疆地区司法工作,就必须正视和研究解决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是推动民族地区司法事业的根本保证。在边疆民族地区探索和谐司法的新路子,就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基础和民族政策对司法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将党支部建立到法庭等措施,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充分展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

  注重培育扎根边疆民族地区的坚强队伍,是推动民族地区司法事业的客观要求。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民族工作需要有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大双语法律人才的招录培养力度,切实抓好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为民族地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民族地区司法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探索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特色司法,是推动民族地区司法事业的有利条件。民族边疆地区有优良的民族传统和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对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风俗习惯要予以尊重和保障,善于将优良民族传统、民心所向与法院的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以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过程、结果和谐的效果,为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再次重温周强院长铿锵有力表态,我们有理由相信:新的一年里,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水平必将会有一个新的飞跃,从而更加有力地护航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之花一定会绽放得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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