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火火”案反思网络监管
2020-05-20 20:54作者:关东客
“秦火火”案折射出了当前网络监管的不力,依法审判“秦火火”并不是“秦火火”事件的终点,加强网络监管、提高网民素质才是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根本。
据报道,备受关注的“秦火火”(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进行庭审微博直播。审判长问被告人秦志晖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意见?被告人秦志晖表示自愿认罪。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个案而言,秦志晖的认罪服法似乎已经画上一个句号。但惩办秦志晖并不意味着网络炒作、网络谣言就能因此消失。从某种程度上说,审判秦志晖只是一个起点,而远非终点。因为网络上绝对不止一个秦志晖,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
人间有善恶,互联网也并非一片净土。互联网诈骗、互联网炒作、互联网色情,凡此种种无一不是以往种种丑陋行为的互联网变种。
三人成虎,谣言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当前互联网诈骗和炒作的种种乱象,归根结底是源于利益的诱惑。正是因为秦志晖们凭借炒作、造谣生事、混淆视听在网上尝到了甜头,所以才会变得肆无忌惮,兴风作浪,让互联网秩序变得混乱不堪。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秦志晖们之所以能诈骗成功,能炒作成功,和我们当前的网络生态脱离不了关系。一方面是网络监管的缺位,另一方面是网民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监管制度的不完善让秦志晖们有了钻空子的机会,网民的轻信偏信让秦志晖们有了发挥的空间。
惩治秦志晖,打击互联网炒作诈骗之风,规范互联网秩序,意义重大。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除掉“秦火火”这只“鸡”未必就能让所有的“猴子”不再上蹿下跳。因为我们尽管抓住了秦志晖等一批造谣诈骗的网络推手,但如今的网络造谣之风依然存在,诈骗的案例还在不断发生。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自由与网络监管也并非天生的敌人。秦志晖们突破了法律的界限、道德的底线恣意妄为,注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批判。客观而言,秦志晖的悲剧并非是网络监管的后果,而是网络自由的恶果。秦志晖认罪时说:“希望我能够警示他人,别干我这样的蠢事。”然而谁又能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秦火火”?所以网络监管的力度还要加大,网民的素质还需要继续提高。
据报道,备受关注的“秦火火”(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进行庭审微博直播。审判长问被告人秦志晖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意见?被告人秦志晖表示自愿认罪。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个案而言,秦志晖的认罪服法似乎已经画上一个句号。但惩办秦志晖并不意味着网络炒作、网络谣言就能因此消失。从某种程度上说,审判秦志晖只是一个起点,而远非终点。因为网络上绝对不止一个秦志晖,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
人间有善恶,互联网也并非一片净土。互联网诈骗、互联网炒作、互联网色情,凡此种种无一不是以往种种丑陋行为的互联网变种。
三人成虎,谣言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当前互联网诈骗和炒作的种种乱象,归根结底是源于利益的诱惑。正是因为秦志晖们凭借炒作、造谣生事、混淆视听在网上尝到了甜头,所以才会变得肆无忌惮,兴风作浪,让互联网秩序变得混乱不堪。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秦志晖们之所以能诈骗成功,能炒作成功,和我们当前的网络生态脱离不了关系。一方面是网络监管的缺位,另一方面是网民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监管制度的不完善让秦志晖们有了钻空子的机会,网民的轻信偏信让秦志晖们有了发挥的空间。
惩治秦志晖,打击互联网炒作诈骗之风,规范互联网秩序,意义重大。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除掉“秦火火”这只“鸡”未必就能让所有的“猴子”不再上蹿下跳。因为我们尽管抓住了秦志晖等一批造谣诈骗的网络推手,但如今的网络造谣之风依然存在,诈骗的案例还在不断发生。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自由与网络监管也并非天生的敌人。秦志晖们突破了法律的界限、道德的底线恣意妄为,注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批判。客观而言,秦志晖的悲剧并非是网络监管的后果,而是网络自由的恶果。秦志晖认罪时说:“希望我能够警示他人,别干我这样的蠢事。”然而谁又能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秦火火”?所以网络监管的力度还要加大,网民的素质还需要继续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