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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爱之心呵护法律公正

2020-05-19 12:42作者:仇慎齐
  生活在法治社会中的人们,无不期望着法律公正,无不盼望着法律公正。但是,法律公正在哪里?先别急着回答,请大家先读一读查一路在《上帝可为她作证》的短文中叙述的一个有趣的法律小故事。

  美国新泽西州有位琼斯小姐,家里一贫如洗,不得不在一位富翁家里做女佣。看到富翁家里的富有和自己家里的贫穷,巨大的落差,常常使琼斯小姐义愤难平。最终,恶魔占据了她的心,她抱走了富翁家襁褓中的婴儿,想狠狠地敲上一笔。

  她把婴儿放在一个浴缸里,为了让他舒适些,便在婴儿的脑袋下放上了一个大枕头。然后,她自己出去用公用电话跟富翁家里人联系谈赎金。回家后,她一下子傻眼了:枕头盖在了婴儿的脸上,拿开枕头,孩子已经停止了呼吸。

  不是故意,然而谁能证明呢?现场除了死去的婴儿,没有其他任何人。没有证人,显然一级谋杀罪就会成立。

  出人意料的是,富翁夫妇说服了陪审团。他们说,现场除了婴儿,还有一位,那就是上帝。他们从琼斯小姐的眼神里看到了无心之过的证明,上帝可以为她作证。

  眼前的一切都简直不可思议,法槌落下的那一刻,琼斯小姐才恍然意识到,自己是落下了悬崖,又被人救起。

  读了上述有趣的法律小故事,关于“法律公正在哪里”的问题,我想大家心中也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琼斯小姐无心之过害死了婴儿,但是,现场除了婴儿冰冷的尸体外,无人为她作证。而婴儿的尸体,却昭示着死亡,昭示着谋杀。琼斯小姐可谓面临绝境,一级谋杀罪看来是在劫难逃。

  但是,结局却是出人意料,正处于丧子之痛的富翁夫妇,却为害死自己婴儿的凶手——琼斯小姐找到了现场的另一位证人,那就是上帝,说是他们从琼斯小姐的眼神里看到了无心之过的证明,上帝可以为她作证。落入悬崖的琼斯小姐,恍惚间又被人捞了上来。

  那么,文中的“上帝”是谁?那就是大爱。假如富翁夫妇没有大爱之心,丧子之痛不仅不会让他们主动为琼斯小姐开脱,而且他们定会欲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虽然琼斯小姐并无害死婴儿之故意,但毕竟是她绑架偷走了婴儿,她毕竟是害死婴儿的间接凶手。

  假如富翁夫妇一心为自己的婴儿报仇,别说主动为琼斯小姐开脱,他们只要保持沉默即可,毕竟现场只有死亡的婴儿,而琼斯小姐却无任何可以为自己开脱的证人。相反,富翁夫妇却摒弃前嫌,忍着丧子之痛,为琼斯小姐找到了无心之过的证人——上帝,也就是他们伟大的宽恕之心,这心昭示他们从琼斯小姐的眼睛里看到了她的无意。我真心地敬佩富翁夫妇,他们真的是很伟大!

  同时,我又常常在想,假如故事中的场景发生在我们身边,那会是一种什么结局?我们是否会有富翁夫妇之宽恕大爱之心?有的当事人不要说主动为琼斯小姐开脱,不要说保持应有的对事实的尊重、对法庭的尊重、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而保持应有的克制和沉默,恐怕会是上演一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闹剧,给法官、给法庭、给法院施压,总是希望法官、法庭、法院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审理他的案件。事实上,我们这样做,才真正是破坏了法律的公正。

  法律公正在哪里?她就在人们的大爱之中。这不仅要求司法者要用大爱之心呵护法律之公正,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而且更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用大爱之心呵护法律之公正,用宽恕、用真情真正尊重案件事实,真正尊重法律规定,真诚尊重法院的判决;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为了复仇,不顾事实和法律、摒弃良心,去缠诉,去闹访,去做破坏法律公正的事。在一定条件下,不要说主动为被告人开脱,就是自觉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法院的判决,保持应有的自我克制,这就是对法律公正的最好维护。

  因此,期盼法律公正,就应当用大爱之心呵护法律公正。这应当是法治社会中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与担当。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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