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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呼格案” 不会带来司法焦虑

2020-05-19 05:28作者:陈卫东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多起冤假错案的纠正是司法机关逐步形成纠错共识的结果。建立司法公正的追求,回应民众诉求,切实解决历史长期留下的多年申诉案件,是其中的一个动力。另外,无论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是四中全会,以及新一轮的司法改革,都强调纠正冤假错案,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精神,使得纠正冤案成为共识。

  近期纠正的冤假错案多是发生于十几年前,也就是“严打”背景之下,有人提出,如此“平反”是否会导致公检法机构的焦虑。陈卫东认为,这一担忧毫无必要。“严打”过程往往会强调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惩罚犯罪,追求破案率,忽视对人权的保障,但是,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在认定事实时,应该坚持一个最基本的底线,就是不能造成冤假错案,尤其是不能将嫌疑人执行死刑,无论什么背景,都不能作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陈卫东指出,现在一般是真凶落网,才有可能启动相关程序,这说明冤假错案的发现机制不正常,还没建立起正常的发现途径。发现冤假错案,尤其是要重视家属的申诉,不能把家属的申诉当成无理取闹。同时,纠错不能只靠自上而下,司法机关要主动回应民众诉求,或者在实践工作中发现冤假错案后主动纠错,纠错应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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