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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法院故事的“班子、本子和台子”

2020-05-19 01:57作者:祁云奎
  案件判好了,执行好了,还要“说”好,传播好,努力做好审判执行的故事化讲述,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司法、认同司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为做好新媒体环境下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笔者认为,把案件办成铁案,把生效的判决执行完毕,对于一个办案法官来说,应该是完成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道工序”。但如果就此止步,社会公众就可能因“看不到”,或者“感受不到”法官审案、判案和执行案件的全过程,对司法活动产生一些猜疑或质疑。所以,不仅案件要判好、执行好,还要“说”好,传播好,努力做好审判执行的故事化讲述,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司法、认同司法,而新闻宣传的意义,就在于此。

  讲好、传播好法院故事,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点,这就是“班子、本子和台子”。

  班子,就是要有一个高素质的新闻宣传工作团队。这个团队中的很多人,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他们可能与审判台、法槌和办案无缘,当不了法官,但他们却注定是法官的见证者。通过报道许多社会热点案件,其中点点滴滴的感受,就会内化成一种能力。“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是品质,“永远都在奔向新闻现场的路上”是状态。这个团队,因为汇聚了一群优秀的策划、写作、编辑、拍摄、制作和发布人才,所以能够担当传播正义、实现最佳办案效果和树立司法形象的重任。

  本子,就是作品。影响力说到底,还要靠作品来实现。法院每年审理和执行海量案件,其中不乏精彩的过程和故事,一流的故事,要有一流的表达。讲好、传播好法院故事,要以新闻选题策划为抓手,拍摄和制作一批像《喧嚣的码头》、《总有一种召唤》、《正义的强音》这样的优秀法治微电影和形象宣传片,组织报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推出典型人物。

  台子,就是要有平台、有载体、有舞台。有好作品,好故事,还要有好平台来展示。在故事化讲述上,新闻宣传大有可为。当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让公正看得见”成为一种共识。这种共识,不但能够树立司法公信力,还能拓展出异彩纷呈的传播形式。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楼宇电视、户外LED屏幕、网络电视台等自媒体平台,打造新闻宣传“新面孔”。2013年,济南中院对薄熙来案件的审理进行微博直播,受到中外舆论的一致好评,由此打造了一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宣传品牌。以此为契机,济南中院还成立“微博编辑部”,建立全市法院官方微博“微矩阵”,实现了与本院官方微信、网站的联动,构建起“两微一网”的新媒体发布集群,并先后发布了一大批社会热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信息,以及工作资讯,实现了从一个政法微博到自媒体的华丽转身,关注度持续攀升。同时,济南中院还创办了全国中级法院第一家“网络电视台”,长期与媒体合办法治栏目,开辟“一报一台”新阵地。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通报审判执行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前年薄熙来案件审理期间,济南中院先后召开9次庭审情况通报会,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案件审判情况。

  好作品,可以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可以是一幅震撼人心的图片,可以是一条有温度的微博,也可以是一段声情并茂的视频。好作品借助好平台,才能实现收视率、关注度和影响力的节节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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