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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报评论员:让巡回法庭播撒更多公平正义

2020-05-18 23:27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1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对于切实加强审判工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形成高效完善的法治实施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增多,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长期处于高位运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迅速组织力量就设立巡回法庭进行深入研究,详细论证,并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形成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通过巡回法庭组建实施方案,提出了“改革探索、精简高效、分类管理、逐步实施”十六字原则;人员选派、建章立制、后勤保障等工作紧锣密鼓……在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圆满完成了一个新机构诞生所要具备的所有要件,充分体现了敢于担当的精神和奋发有为的干劲儿!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组建工作全面贯彻了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精简高效、分类管理”原则,组建法官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最大限度整合优化审判资源,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人员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探索。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区域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有效监督、指导、支持地方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法庭方便人民群众就近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加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纠纷就地解决,维护首都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强化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能。

  在刚刚闭幕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孟建柱同志和周强院长都对推进巡回法庭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巡回法庭秉持改革创新精神,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运行机制,播撒更多公平正义,对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司法改革举措,只要看准了,有条件就要大力推进、先试先行、积累经验,努力当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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