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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高”报告看 砥砺前行的法治

2020-05-18 09:30作者:骆锦勇
  3月15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了“两高”的工作报告

  在过去的这一年,“两高”无论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上,还是在深化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上,其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有目共睹,故而此次两会能赢得越来越多代表认可。同时,“两高”更加注重推进司法公开,自觉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司法权力运行获得了更多人的知晓。

  “改革”和“法治”,显然是“两高”工作报告获得高票通过的两个“关键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两高”既是司法改革的主体又是司法改革的对象之一,顺势而为、时不我待,适时提出并积极推进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举措,赢得了公众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和认同。与此同时,“两高”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重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扮演了国家法治建设者、捍卫者的重要角色。当然,尽管不少改革尚处于试点阶段,但“两高”表现出来的改革决心、改革思路、改革设计、改革预期,不仅增强了公众社会对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也极大地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

  坚持铁腕反腐和严惩司法腐败,是“两高”工作报告获得高票通过的又一关键。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场波澜壮阔的反腐败斗争使一大批腐败分子落入法网。这些腐败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后,作为反腐败的主力军之一,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的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姿态严格把关、公正司法,不仅使“老虎”“苍蝇”们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也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关切。特别是通过对具有重大影响、比较敏感的薄熙来等案件的依法公开审理,既生动阐释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也通过彰显程序正义展示了司法机关的自信。

  着力纠防冤假错案,给“两高”的公信和权威增分不少。在本次人大会议上,周强院长在报告中表示,“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而曹建明检察长也在报告中认为,“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对于冤假错案问题,“两高”工作报告不是轻描淡写地用一些官方辞令来应付开脱,而是由衷地发出了“深感自责”和“深刻反省”这样的肺腑之言,使代表们普遍感到“两高”能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敢于直面问题,不找客观原因,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刻汲取教训,具有“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这也无疑给“两高”的公信和权威增分不少。

  我们看到,“两高”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义不容辞担负起了在法治路上砥砺行的艰巨重任。愿“两高”能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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