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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如何叫座更叫好

2020-05-17 17:39作者:刘洋 丁懿
  改革是一个具体而又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在改革中解决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改革不仅叫座,而且叫好,具有可持续性。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刚“满月”不久的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进行了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会上表示,一个月的实践表明,立案登记制改革得民心、顺民意,人民法院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以往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了彻底根除。

  从发布会可以看出,通过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诉权,法院诉讼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立案工作更加规范和公开透明,但同时也带来案件任务加重、审理难度加大、宣传尚未到位、一些群众对立案登记的范围存在误解的新问题。

  应当说,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是破除立案难的关键一招,其成败对于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改革“满月”的显著成效,既是一份优秀的答卷,印证了改革设计者的高度智慧与改革本身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前瞻性,也提醒着我们,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是一个具体而又漫长的过程,要使改革最终取得成功,还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以更为坚决的态度、更为有效的措施推动改革走向深入,在改革中解决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改革不仅叫座,而且叫好,具有可持续性。

  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适应改革新常态。应认识到改革目的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案件任务加重、审理难度加大绝不是一时一事,而是具有共性的普遍现象,是改革所带来的立案工作新常态。除了采取措施合理配置人员,提高立案、审判效率,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工作水平外,法院还应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信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将改革推向前进,使老百姓更具有“获得感”。

  二是要以刚性的制度和措施保障改革实施。通过固化制度、细化措施,使改革实施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同时不断完善立案监督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外部监督,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对改革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闻过则改、立行立改,防止在改革过程中出现走样、变形,确保改革“落地”。

  三是要以高效的解决和应对化解改革新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加强诉讼指引,强化法律解释,加大宣传力度,使老百姓进一步明确立案登记制范围,防止出现误解、误判。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释明,严格依法规范立案登记程序,防止其挤占有限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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