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邹碧华精神”的传承者
2020-05-17 10:02作者:姜树政
无论是对司法改革的推动、对律师的尊重、对理论的钻研,还是对平凡生活的热爱,邹碧华法官都无愧于司法改革“燃灯者”的称号。我们要将“邹碧华精神”用实际行动传承下去。
邹碧华法官走了,但他为中国司法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他那被众多法官奉为办案圭臬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以及他对改革的执著、对信念的追求、对理论的专注和对生活的热爱,都将永存我们心中。
将改革精神贯穿始终
大力推行法院效率管理试点,率先研发执行流程、信访、工作台账等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在邹碧华法官的职业历程中,改革创新的步伐从未停歇。这些改革举措对于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审判管理、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在上海法院入选中央确定的首批试点单位后,邹碧华法官同样是司法改革上海方案的积极参与者和扎实推动者。邹碧华以行动诠释了改革创新的实践意蕴,只有改革才能解决固化的司法难题,只有改革才能推动司法更加进步。我们就是要学习邹碧华法官这种不惧困难、勇于创新的精神,对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是等、要、靠,而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智慧,积极为司法改革和司法事业的发展进步建言献策。要坚定信念,敢于担当,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像邹碧华那样树立问题意识,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将改革一步一步推向前进。
用人格魅力赢得尊重
邹碧华法官去世后几天内,媒体报道追忆邹碧华的文章有200多篇,网上近十万人发帖参与讨论缅怀。一位法官的离去之所以在法律圈产生如此大的震动,在社会上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与邹碧华法官身上展现的人格魅力是分不开的。邹碧华法官曾说过,“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公正程度。”这是他对法官和律师关系的精到见解。邹碧华生前最后一条信息也是发给律师的,他“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尊重他人,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邹碧华以他高尚品格和不凡魅力获得了法律人的尊敬,广大法官应当一如既往地对其他法律工作者给予理解和尊重,正如邹碧华所言“司法公正是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共同任务,单靠法官是难以完成司法公正与高效的重任的,法官应当视律师为职业助手”,只有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才能凝聚法律职业共识,共同推动中国司法事业的不断进步。
把司法的经验传承开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邹碧华法官改变了人们一直以来形成的“法官长于实践而疏于理论,法学家善于理论而缺乏实践”的流行误识,将理论的精华与实践的体验完美地融于一身。一位法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静下心来,撰写出《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十多部著作,在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持大量全国、省级重点调研课题,将审判经验提炼、升华、传承下来,实为不易。这些成果的取得实非一朝一夕之功,那是“每天晚上,都要专注在书房里工作几个小时”日积月累的结果。法官就是要具备这种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坐得住板凳的秉性,具备不因实践经验的丰富而沾沾自喜、不为理论的深邃而望而却步的品格。法官不仅要思索如何办好具体案件,还要不断反思自身的职业生涯给后人留下了些什么,平时少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多一些对理论的钻研,通过理论攻关妥善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并将理论与实践互动的过程付诸笔端,努力形成一套关于司法问题的知识体系、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方法。
让平凡的生活充满爱
法官也是普罗大众的一员,与普通人分享着同样的亲情、爱情和感情。在案多人少成为司法常态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将影响法官的工作状态和生活品质。这就意味着法官既要懂工作、会工作,还要爱生活、会生活。邹碧华法官恰当地处理好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他不仅是一位好法官,还是一位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邹碧华去世前一天,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不忘打电话庆祝儿子21岁生日,对父母特别孝顺,对家人则特别照顾,平时“最喜欢摄影、也喜欢看电影”,充分展现了一位优秀法官温情脉脉和平易近人的一面。我们要像邹碧华那样,在工作时全身心投入,在生活中保持积极乐观心态,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不把工作中的情绪带入生活,让繁忙的司法工作充满快乐,让平凡的日常生活充满阳光。
无论是对司法改革的推动,对律师的尊重,对理论的钻研,还是对平凡生活的热爱,邹碧华法官都无愧于司法改革“燃灯者”的称号。我们要将“邹碧华精神”用实际行动传承下去。
邹碧华法官走了,但他为中国司法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他那被众多法官奉为办案圭臬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以及他对改革的执著、对信念的追求、对理论的专注和对生活的热爱,都将永存我们心中。
将改革精神贯穿始终
大力推行法院效率管理试点,率先研发执行流程、信访、工作台账等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在邹碧华法官的职业历程中,改革创新的步伐从未停歇。这些改革举措对于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审判管理、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在上海法院入选中央确定的首批试点单位后,邹碧华法官同样是司法改革上海方案的积极参与者和扎实推动者。邹碧华以行动诠释了改革创新的实践意蕴,只有改革才能解决固化的司法难题,只有改革才能推动司法更加进步。我们就是要学习邹碧华法官这种不惧困难、勇于创新的精神,对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是等、要、靠,而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智慧,积极为司法改革和司法事业的发展进步建言献策。要坚定信念,敢于担当,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像邹碧华那样树立问题意识,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将改革一步一步推向前进。
用人格魅力赢得尊重
邹碧华法官去世后几天内,媒体报道追忆邹碧华的文章有200多篇,网上近十万人发帖参与讨论缅怀。一位法官的离去之所以在法律圈产生如此大的震动,在社会上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与邹碧华法官身上展现的人格魅力是分不开的。邹碧华法官曾说过,“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公正程度。”这是他对法官和律师关系的精到见解。邹碧华生前最后一条信息也是发给律师的,他“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尊重他人,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邹碧华以他高尚品格和不凡魅力获得了法律人的尊敬,广大法官应当一如既往地对其他法律工作者给予理解和尊重,正如邹碧华所言“司法公正是整个法律共同体的共同任务,单靠法官是难以完成司法公正与高效的重任的,法官应当视律师为职业助手”,只有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才能凝聚法律职业共识,共同推动中国司法事业的不断进步。
把司法的经验传承开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邹碧华法官改变了人们一直以来形成的“法官长于实践而疏于理论,法学家善于理论而缺乏实践”的流行误识,将理论的精华与实践的体验完美地融于一身。一位法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静下心来,撰写出《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十多部著作,在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持大量全国、省级重点调研课题,将审判经验提炼、升华、传承下来,实为不易。这些成果的取得实非一朝一夕之功,那是“每天晚上,都要专注在书房里工作几个小时”日积月累的结果。法官就是要具备这种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坐得住板凳的秉性,具备不因实践经验的丰富而沾沾自喜、不为理论的深邃而望而却步的品格。法官不仅要思索如何办好具体案件,还要不断反思自身的职业生涯给后人留下了些什么,平时少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多一些对理论的钻研,通过理论攻关妥善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并将理论与实践互动的过程付诸笔端,努力形成一套关于司法问题的知识体系、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方法。
让平凡的生活充满爱
法官也是普罗大众的一员,与普通人分享着同样的亲情、爱情和感情。在案多人少成为司法常态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将影响法官的工作状态和生活品质。这就意味着法官既要懂工作、会工作,还要爱生活、会生活。邹碧华法官恰当地处理好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他不仅是一位好法官,还是一位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邹碧华去世前一天,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不忘打电话庆祝儿子21岁生日,对父母特别孝顺,对家人则特别照顾,平时“最喜欢摄影、也喜欢看电影”,充分展现了一位优秀法官温情脉脉和平易近人的一面。我们要像邹碧华那样,在工作时全身心投入,在生活中保持积极乐观心态,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不把工作中的情绪带入生活,让繁忙的司法工作充满快乐,让平凡的日常生活充满阳光。
无论是对司法改革的推动,对律师的尊重,对理论的钻研,还是对平凡生活的热爱,邹碧华法官都无愧于司法改革“燃灯者”的称号。我们要将“邹碧华精神”用实际行动传承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