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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气象预警发布办法征意见 乱发预报罚3万

2020-05-17 00:43作者:郭富收 实习生 尹楠
  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电信运营单位,在收到气象部门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要发布出去。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最应留神

  平时,一旦有雷雨大风、冰雹、大雾等天气,手机一般会提前收到预警信号,像雷雨橙色等,你知道是怎么分级的吗?

  根据意见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是指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号分为暴雨、干旱、雷雨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道路结冰、大风、干热风、寒潮、沙尘暴、暴雪、低温、高温、霾、霜冻等,共有16类。

  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志。

  乱发天气预报最高罚3万元

  意见稿规定,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在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传播该预警信号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这意味着,手机用户无论订不订天气预报,照样可以收到预警信号。

  平时,谁编辑个地震、冰雹、雷雨等短信,大家看了一笑了之。将来再有人这样干,没准面临高达3万元的处罚。

  意见稿规定,无权发布预警信号的组织或者个人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更改或者删减预警信号内容;传播虚假、过时预警信号的人等,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意见这样提

  您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邮寄地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450003,传真:0371-65908871。您也可以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在线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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