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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违法”缘何要国务院裁决?

2020-04-21 18:59作者:胡建兵
  因强拆被农民告上法院的南宁市武鸣区政府,把广西自治区政府的征地批复作为证据出示,当庭承认程序违法,但称被拆迁户不应无限度行使权利,否则不利于本区经济发展。普通农民陆先生就这份证据,申请国务院裁决国务院日前裁决确认,广西自治区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违法。(12月21日法制晚报)

  国务院裁决确认省级政府违法,实属罕见。一方面说明中央很关注普通百姓权益。从国务院到政法机关,都在努力改善司法环境。另一方面说明,一些地方的法律意识还不够,没有按法律途径处理农民征地拆迁等问题。国务院在裁决中指出,虽然当地村委会负责人在征地情况调查表上签字,但没有证据证明它已经获得被征地农户的确认。

  本案中,广西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对下一级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过程中,不严格审查,就作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武鸣区2010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而武鸣区政府在没有法律依据、未履行合法手续、未对拆迁户作补偿的情况下,组织多名人员动用挖掘机,将陆先生的房子强拆。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武鸣区政府当庭承认,确实存在程序违法。这说明,当地政府不是不知道自己做错了,而是明知不法而故意违法。

  随着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因征收拆迁引发的行政纠纷也日益增多。据统计,近10年来,人民法院受理、审结征收拆迁案件一直位居行政审判前3位。特别是由于一些地方进行违法强拆,剥夺了公民的财产权甚至是生命权。如:山东平度的纵火案,拆迁公司雇用的人员半夜在明知帐蓬内有人的情况下纵火,造成了一死三伤的惨案;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居民张红伟的住房深夜遭强拆,张红伟和妻子被扔进了坟地……一系列强拆事件,让被拆迁的公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虽还没有达到“每拆必死”的程度,但征地拆迁过程中死亡事件频发,有被辗死的、打死的,也有被气死的、吓死的,还有被逼死的,可谓五花八门。

  不依法强拆,说明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到了与“泼皮无赖”无异的程度。百姓的财产比他们的生命还重要,作为地方政府应该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责任。没有合法的手续拆除百姓的房屋是一种违法行为。一些地方政府违法强拆,甚至雇用一些流氓地坯半夜强拆和袭扰被拆迁户,是一种见不得人的下流动作,也给社会制造了新的不安定因素。这种目无法纪、先斩后奏式的“强拆”,看似聪明,实质是愚蠢到了极点。政府把自己的“权力”拱手让给一些不法分子的同时,也把自己推向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越级上访不断,使政府自己陷入被动尴尬的境地。

  像本案中,农民陆先生在无奈之下,拿着有关证据,申请国务院裁决。好在国务院主持正义,裁决确认广西自治区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违法。试想,如果陆先生不走到这一步,他的损失谁来补赔偿?因此,对于本次强拆事件中当地政府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一追到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只有严肃追责,对强拆者“零容忍”,让强拆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使征地拆迁更阳光,不再惊动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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