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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助推消费者提升维权意识

2020-04-21 18:49作者:胡建兵
  1995年12月17日,“打假英雄”王海首获“消费者打假奖”5000元,成为获该奖的第一人。22年后的今天,王海在接受法晚记者专访时,被问到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对提升消费者整体维权意识有何推动作用时说,“原来我们打假退一赔一,后来推动到退一赔三;原来消费者缺少维权意识,现在有维权意识了。”

  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职业打假人”这个备受争议的群体开始转战网络,并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的新趋势,甚至在QQ群中有专门的业务探讨和新人教学群。职业打假“教程”,除了介绍打假操作流程外,还有不少法律法规,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民事诉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等。这说明,职业打假人越来越专业化、越来越依法打假。

  职业打假这个职业长盛不衰,肯定有其生存之道。“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名下已有4个职业打假公司,分别设在北京、天津、南京、深圳,专职打假团队成员30多人,年开支400多万元。不可否认,许多“职业打假人”确实以牟利为目的,有的甚至借假打假之名对有关企业和商家进行敲诈勒索。一些职业打假并不是真正为了防止假货的发生,甚至还巴不得假货越多越好。假货多了,他们才能有更大的“作为”,有更多的钱挣。但不管这些“职业打假人”出于什么目的,问题是这些“职业打假人”能发现的问题,我们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何发现不了?为何非要等这些“职业的打假人”去打后才引起企业的重视,才引起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

  “职业打假人”能长期存在,说明我们社会上还在不断地产生制假售假行为,说明我们的行政管理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有关部门有专业的人员和设备,但除非出了大事,通常情况下他们很少主动去查,即使有人举报了也是简单地处罚了事。在有关部门还不能有效管控制假售假行为的情况下,这些“职业打假人”一定程度上起到填补监管空白的作用。只是这些“职业打假人”买到假货得到的赔偿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而行政部门查到假货收取的罚款进了财政而已。但这些不是老百姓所关心的,老百姓最关注的是怎么样让市场上的假货消失。

  “职业打假人”的打假行为真的为百姓带来了不少实惠。普通民众对假货的识别不太懂,而“职业打假人”的打假过程,或者是与商家打官司等通过媒体等报道的过程,都是一次普法的机会,让民众增加了识别假货的意识,学到了不少防范假货的知识,也让更多的消费者提高了如何维权的意识。因些,这些“职业打假人”越多,打的假货越多,对老百姓带来的实惠越多,可以不断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当然,在“职业打假人”还存在的时候,“职业打假人”必须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打假”,不能逾越法律这道红线。有关部门应制定更加有效更加规范的措施,使职业打假人发挥更大的作用。譬如:对于“职业打假人”发现的伪劣产品,由“职业打假人”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得到认定后,有关部门可以对制假售假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在罚款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给“职业打假人”作为奖励,从而给“职业打假人”一定的生存空间,提高他们从事职业打假的积极性,更好地维护民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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