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正文

感受司法为民的温度

2020-05-15 16:02作者:郭春雨
  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到基层,一次高质量的庭审,让人们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林建国诉山东省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管理一案。这是一次高质量的庭审,笔者从中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

  这是一次高质量的庭审。考虑到再审申请人肢体残疾,行动不便,诉求多年,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这次是到当事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开庭。开庭之前,合议庭成员赴实地察看了涉案廉租房的居住环境和交通条件,为庭审顺利进行作了必要的准备工作。庭审中,当事人双方围绕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是否有正当理由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庭审争点明确,辩论充分。本案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对案件审理还进行了释明,表示要通过审理案件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虽然法庭的裁决还没有最终作出,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态度和严谨求实的作风,已经感染、教育并带动了人们,并广泛传播开来,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仅便民亲民,让人们感受到了司法便民的温度,而且,进行了高质量的庭审,让人们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高度。

  司法为民核心的标准应当是裁决案件、调处纠纷做到“事实清、道理明、裁决公、人心服”。其中,“人心服”是结果,“裁决公”是关键,“道理明”是前提,“事实清”是基础。法官和合议庭审理案件首先要做到“事实清”,之后要做到“道理明”,并且既要做到“事实清”,又要做到“道理明”,为保证“裁决公”、实现“人心服”奠定前提和基础。

  多年的审判实践告诉人们,做到“事实清、道理明”,关键是要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推进庭审实质化,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同时,要改进审判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便民利民,并就案讲法,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前司法改革已经向纵深发展,影响全局的司法体制和审判权运行机制问题,通过中央顶层设计和强力推进,已经得到破解和解决。目前,关键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司法工作的战略部署,尊重司法规律,规范司法行为, 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加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回归法院工作的本源,充分发挥庭审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效率,抓好案件审理工作,同时,改进审判作风,便民利民,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创新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带了一个好头,让全国法院都来跟上,研究重视这个问题,加大举措推动庭审质量的提高,改进审判作风,将司法为民上升到新高度。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