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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把“牢底坐穿”不再是戏言

2020-05-15 15:52作者:郭敬波
  “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谓严字当头,从多个方面堵住了当前易致官员贪腐的漏洞。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其中一条规定对贪腐官员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将无条件执行,不受服刑表现的影响,不得减刑、假释。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惩治腐败放在了突出位置,不断有高官、小卒相继落马,显示了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反腐关系到国家的存亡兴衰,大力反腐也是中央正本清源、凝聚人心的一大举措。这次的司法解释可谓严字当头,罚金刑的判罚标准远重于其他犯罪,让犯罪分子“吃了的吐出来,拿了的还回来”;对受贿、行贿实行“混合双打”,打“苍蝇”的同时也要打碎“有缝的坏蛋”;对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都彰显了对贪污腐败的零容忍。

  “行贿”与“受贿”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是一拍即合的苟且,而是一场道魔相争的心计博弈。扬州八怪之首的郑板桥,画画非常了得。有商人慕名求画而不得,打听到郑板桥爱吃狗肉,就在郑板桥常行的路上炉一窝热气腾腾的狗肉。郑板桥闻香而至吃了人家的狗肉,吃罢后商人恳请作画,吃人嘴短的郑板桥无奈作画相赠,后得知是误中了“狗肉计”。郑板桥把肠子都悔青了。可见那些行贿者,无不工于乔装,糖衣裹炮弹。

  官员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官场生态之下,很容易犯麻痹症。有的认为自己正常履职,只是顺便给人家“办点事”,事后收点感谢礼只是人情往来。事实上,哪有没有代价的诱饵?这次解释说得很清楚,正常履职后收受“感谢费”的人情往来也是受贿。

  人身依附是腐败中的常见现象,下级给上级行贿更是官场的毒瘤,每每有官员落马,就会“拔出萝卜带出泥”揪出一串来。人们之所以对官场圈子深恶痛绝,就是因为这种圈子利益勾兑、权钱交易、公权私用,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这些圈子里的人有些也非亲非故,下属之所以能跻身“圈内”往往是“感情投资”的结果,中央巡视组在四川巡视时发现,一些干部就是通过“打干亲”“打礼”拉关系、搞小圈子。

  而这次解释把上下级之间的感情投资认定属于“为他人谋利益”构成行贿、受贿,有利于拆解这种不正当的上下级关系,改变“当官要跟对人”的政治生态,打破任人唯亲的利益同盟,从根本上遏制感情投资、人身依附之下的群体腐败,让附着在权力之上的种种魔力逐渐消散,从而形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良性政治生态。

  另外,解释为落实“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反腐要求,把刑事处罚与党纪政纪处分有序衔接;不再仅看“数额”,而是结合“情节”进一步拉开了不同的量刑档次;区别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确保两类职务犯罪处罚上的平衡。密织法网,不仅可以疏而不漏地“打虎捕蝇”,也是为了让贪腐的警戒线更加明晰,时刻提醒广大官员:红线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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