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举报人的前提是保护好举报人
2020-05-15 15:17作者:谢庆富
确保新规落地是对职务犯罪举报人最好的保护和最大的奖励,也是对职务犯罪最有效的预防和遏制。
“实名举报后,谁来保护我的安全?”“很多实名举报都是下级举报上级,如果在单位被穿小鞋怎么办?”2013年,中纪委、监察部公开明确表示,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但同时,如何激发举报人实名举报职务犯罪的热情、如何保护举报人安全也考验着相关部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中,首次涉及“隐性报复”行为,并进一步细化了对职务犯罪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规定。
此次出台的《规定》有很多亮点,其中一个亮点是举报奖励金额十分诱人——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对有正义感的人来说,职务犯罪是不能容忍的。因此,举报人举报职务犯罪大多是为了追求正义,而非为获名利。当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给予了举报人巨大的信心和鼓励,善意明显。事实上,奖励举报人,可以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激励知悉犯罪线索的群众积极举报。
对举报人而言,举报有奖固然好,但奖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因为被举报人通常大权在握,能量很大,万一被举报人获悉是自己举报的,那么自己就会遭受各种各样的或明或暗的打击报复。这绝不是群众杞人忧天,而是现实中确有一些被举报人滥用职权采用各种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使得一些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遭受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因此,奖励举报人要以保护好举报人为前提。如果没有保护或者保护得不够好,再多、再重的奖励对举报人而言都没有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举报人保护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举报人信息遭泄露时有发生,显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仍然存在,职务犯罪举报人的处境比较艰难。一些职务犯罪举报人举报后遭受隐性打击报复,正常工作和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精神遭受极大折磨。
此次出台的《规定》,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加大,保护措施更实,可操作性也更强,给举报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确保新规落地,是保障举报人享有各项权利的前提。只有《规定》不折不扣落地,各项保护和奖励措施都落实到位,才能打消举报人的顾虑。
“实名举报后,谁来保护我的安全?”“很多实名举报都是下级举报上级,如果在单位被穿小鞋怎么办?”2013年,中纪委、监察部公开明确表示,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但同时,如何激发举报人实名举报职务犯罪的热情、如何保护举报人安全也考验着相关部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中,首次涉及“隐性报复”行为,并进一步细化了对职务犯罪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规定。
此次出台的《规定》有很多亮点,其中一个亮点是举报奖励金额十分诱人——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对有正义感的人来说,职务犯罪是不能容忍的。因此,举报人举报职务犯罪大多是为了追求正义,而非为获名利。当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给予了举报人巨大的信心和鼓励,善意明显。事实上,奖励举报人,可以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激励知悉犯罪线索的群众积极举报。
对举报人而言,举报有奖固然好,但奖励也不是那么好拿的。因为被举报人通常大权在握,能量很大,万一被举报人获悉是自己举报的,那么自己就会遭受各种各样的或明或暗的打击报复。这绝不是群众杞人忧天,而是现实中确有一些被举报人滥用职权采用各种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使得一些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遭受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因此,奖励举报人要以保护好举报人为前提。如果没有保护或者保护得不够好,再多、再重的奖励对举报人而言都没有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举报人保护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举报人信息遭泄露时有发生,显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仍然存在,职务犯罪举报人的处境比较艰难。一些职务犯罪举报人举报后遭受隐性打击报复,正常工作和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精神遭受极大折磨。
此次出台的《规定》,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加大,保护措施更实,可操作性也更强,给举报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确保新规落地,是保障举报人享有各项权利的前提。只有《规定》不折不扣落地,各项保护和奖励措施都落实到位,才能打消举报人的顾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