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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案改判:疑罪从无 勇于担当

2020-05-12 08:34作者:王焕平
  焦点

  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1994年8月10日,康某某失踪。公安机关认定康某某系被聂树斌强奸杀害。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案。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聂树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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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刊发《勇于担当,筑牢公平正义法治基石》《严格依法再审,坚决贯彻疑罪从无》《聂树斌案改判无罪的法治意义》《三大创新确立聂案再审判决书的范例地位》等多篇文章,对聂树斌改判无罪的法治意义发表评论。

  点评

  这起重大复杂的历史疑案的再审判决引发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扬: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无罪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息息相关,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无罪彰显了人民法院纠正冤假错案的坚强决心,以及敢于直面错案疑案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坚持疑罪从无改判聂树斌无罪,为未来的司法活动提供了准则和标杆,聂树斌案案发时间长、证据灭失多,查清事实和证据的难度极大,在案件复查过程中存在多种不同意见与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坚持改判聂树斌无罪,为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作出了榜样;聂树斌案的复审、改判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坚定立场,面对复杂多变的舆情,最高人民法院做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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