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开启涉网纠纷解决新时代
2020-05-10 06:40作者:李英锋
设立互联网法院,让司法紧跟互联网发展的步伐,顺应了互联网发展的需求,顺应了社会的涉网纠纷解决需求、网络维权需求,具有里程碑意义。
6月26日上午,中央深改组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这意味着中国乃至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将落户杭州。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互联网迅猛发展,在社会的很多领域正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影响人们生活的范围越来越广、深度越来越深,而网络交易、电子支付、网络著作权等类纠纷也越来越多。涉网纠纷的井喷对司法审判和网络维权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此番中央批准在互联网经济发达,拥有阿里巴巴、支付宝、淘宝、天猫、网易等众多知名电商企业且涉电子商务纠纷多发频发的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让司法紧跟互联网发展的步伐,顺应了互联网发展的需求,顺应了社会的涉网纠纷解决需求、网络维权需求,必将引领开启网络维权的新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
实际上,杭州已经为设立互联网法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布局“互联网+审判”的新模式,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今年4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由杭州铁路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5类涉网案件,截至6月20日,该法院共收到涉网案件申请1896件,正式立案1446件。以此为基础,将涉网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构建专业的司法体系,专门审理和研判此类涉网案件,能够让司法部门集中精力,做到术业有专攻,能够让审判更有针对性,能够提升审判的质量。
从杭州的试点经验看,互联网法院的特点不仅在于审理互联网纠纷,还在于以互联网的方式进行审理。这不仅是审理体制的变革创新,也是审理方式的变革创新。从起诉、提交证据、相互辩论、庭审、到宣判,都以互联网为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资源优势,可为当事人及法院提供极大便利,可以减低诉讼门槛,节约诉讼成本,提升诉讼效率,减小维权难度,有助于法院及时结案,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月26日上午,中央深改组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这意味着中国乃至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将落户杭州。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互联网迅猛发展,在社会的很多领域正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影响人们生活的范围越来越广、深度越来越深,而网络交易、电子支付、网络著作权等类纠纷也越来越多。涉网纠纷的井喷对司法审判和网络维权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此番中央批准在互联网经济发达,拥有阿里巴巴、支付宝、淘宝、天猫、网易等众多知名电商企业且涉电子商务纠纷多发频发的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让司法紧跟互联网发展的步伐,顺应了互联网发展的需求,顺应了社会的涉网纠纷解决需求、网络维权需求,必将引领开启网络维权的新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
实际上,杭州已经为设立互联网法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布局“互联网+审判”的新模式,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今年4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由杭州铁路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地区5类涉网案件,截至6月20日,该法院共收到涉网案件申请1896件,正式立案1446件。以此为基础,将涉网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构建专业的司法体系,专门审理和研判此类涉网案件,能够让司法部门集中精力,做到术业有专攻,能够让审判更有针对性,能够提升审判的质量。
从杭州的试点经验看,互联网法院的特点不仅在于审理互联网纠纷,还在于以互联网的方式进行审理。这不仅是审理体制的变革创新,也是审理方式的变革创新。从起诉、提交证据、相互辩论、庭审、到宣判,都以互联网为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资源优势,可为当事人及法院提供极大便利,可以减低诉讼门槛,节约诉讼成本,提升诉讼效率,减小维权难度,有助于法院及时结案,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