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上路:12岁是道法律坎儿
2020-05-02 16:46作者:张贵峰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早已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而在现实中,未满12周岁儿童在道路上驾驶共享单车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危险性、会导致怎样严重的后果,通过不久前发生的“上海11岁男童骑共享单车身亡”事件,也早已有目共睹。这种背景下,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 “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显然非常合理必要,既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保障未满12岁儿童人身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相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但相关运营企业根本不可能杜绝那些未满12岁儿童以家长的名义去使用共享单车,更不可能杜绝一些“熊孩子”以偷盗破坏方式使用共享单车。如在此前“上海11岁男童骑共享单车身亡”事件中,当事儿童就是在锁具破解后擅自使用共享单车。
因此,要想最大限度地有效避免“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现象的发生,明确落实运营企业的责任,实际上仅仅只是一个方面,而且是相对次要的一个方面,而更重要的方面还在于,其他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责任主体,同样也必须在这个问题上把关,充分明确并落实相关责任,如家长的监护责任、学校的看护责任、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等。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句话我们无疑早已耳熟能详。但这种“共同责任”,显然不能只是抽象笼统的,尤其是落实到“禁止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这样的具体问题上,更是如此。因为只有责任充分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施行,接下来的担责、问责、追责,才是真正可能的、有保证的,如此“共同责任”才可能充分转化为真正的共同尽责——共同为“禁止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尽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早已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而在现实中,未满12周岁儿童在道路上驾驶共享单车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危险性、会导致怎样严重的后果,通过不久前发生的“上海11岁男童骑共享单车身亡”事件,也早已有目共睹。这种背景下,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 “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显然非常合理必要,既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保障未满12岁儿童人身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相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但相关运营企业根本不可能杜绝那些未满12岁儿童以家长的名义去使用共享单车,更不可能杜绝一些“熊孩子”以偷盗破坏方式使用共享单车。如在此前“上海11岁男童骑共享单车身亡”事件中,当事儿童就是在锁具破解后擅自使用共享单车。
因此,要想最大限度地有效避免“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现象的发生,明确落实运营企业的责任,实际上仅仅只是一个方面,而且是相对次要的一个方面,而更重要的方面还在于,其他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责任主体,同样也必须在这个问题上把关,充分明确并落实相关责任,如家长的监护责任、学校的看护责任、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等。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句话我们无疑早已耳熟能详。但这种“共同责任”,显然不能只是抽象笼统的,尤其是落实到“禁止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这样的具体问题上,更是如此。因为只有责任充分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施行,接下来的担责、问责、追责,才是真正可能的、有保证的,如此“共同责任”才可能充分转化为真正的共同尽责——共同为“禁止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