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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建设应有“三变”

2020-05-02 16:36作者:尚博
  法院新闻工作人员应做到认真识变、主动应变、积极求变,将法院政务新媒体打造成展示审判审务工作、服务群众需要的利器,从而提升人民法院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司法公信力。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法院都已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法制新闻的制作与传播已进入了一个多终端、多用户、多需求的全新媒体时代,这种媒体环境的变化也给法院新闻工作者带来诸多考验。在具体运营维护中,法院新闻工作人员应做到认真识变、主动应变、积极求变,将法院政务新媒体打造成展示审判审务工作、服务群众需要的利器,从而提升人民法院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司法公信力。

  建设好法院政务新媒体,首先就要做到认真识变,找准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本质差异。在新媒体环境下,法院新闻工作人员所面临的不仅仅是全新应用技术、全新发布平台的改变,更是全新的媒体运营规律、全新的传播互动方式、全新的文本表达样式的变革。与此同时,人们的阅读习惯和分享方式也与以往不同,过去传统的文本阅读逐渐被碎片化的轻阅读、浅阅读所替代,文章的内容也不仅仅由文字来承载,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甚至表情包都是新兴媒体最为常用的表达方式。这些对已经习惯了传统媒体工作模式的法院新闻工作人员来说无疑都是巨大的挑战,因此,厘清新媒体与传统媒体间的区别,对新媒体的特点和规律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和把握,是法院新闻工作人员首要解决的问题。

  而面对新兴媒体多元性和互动性所带来的诸多不适,法院新闻工作人员要主动应变,及时转变工作理念,调整角色定位,不断提升自身驾驭新媒体平台的能力和素养。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媒体环境下,除了信息表达方式更加多元化,文字表述也与传统媒体有了很大不同。许多网络用语已突破固有的语言规范,一些平常词汇在新媒体语境下也有了全新的含义和用法,法院新闻工作者应善于合理使用网络语言,让政务新媒体语言范式更加鲜活具有表现力、更加生动具有传播力,找到法院新闻在新媒体环境下适合的呈现样式和有效的传播途径,不断提升受众对法院政务新媒体的阅读兴趣和关注度。此外,还要注重利用新媒体平台在与受众之间沟通互动的天然优势,积极主动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满足受众不同的司法需求,发挥法院政务新媒体司法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个新媒体平台是否新颖独特将直接影响它的用户满意度和关注度。目前,一些新媒体运营中出现了同质化现象,转发内容较多原创内容偏少,还有的政务新媒体只是将传统媒体或网站上的内容复制发布,并没有针对新媒体平台重新制作新闻信息,导致新媒体技术优势没有真正得以发挥。因此,做好法院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必须敢于求变、勇于创新,积极推进新技术在新媒体信息表达方式多样化上的实际运用,将法制新闻立体化、现场化地表现出来。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法院丰富的审判资源,根据受众司法需求,推送一些专题性强且有参考价值的优质文章,不断增强法制新闻在新媒体平台的感染力、影响力和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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