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公审丰富“开学第一课”
2020-05-02 06:03作者:余明辉
河南登封法院把公审诈骗案搬进大学校园,成为大学开学法制第一课,对大学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19岁的大一新生李传海没想到自己的“开学第一课”竟是在法庭旁听席上。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公开审理一起被告人主要是大学生的诈骗案,作为入校新生的“第一课”。
在诈骗案多发频发,但教育打击还不甚有力,甚至有些让人无奈的背景下,河南登封法院把公审诈骗案搬进大学校园,成为大学开学法制第一课,这样的积极创新举动让人眼前一亮。
从山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再到上个月曝出的东北大学生李文星、湖南在校大学生林华蓉暑期打工陷传销组织、团伙致死案,进而爆出时下不少大学生成为不少传销诈骗团伙的骨干乃至成员等,这有力地说明时下不少大学生,不但可能是恶劣诈骗的受害者,还有可能是这些诈骗的施行者和组织策划者,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诈骗防御知识教育和诈骗违法打击警示,都是必不可少、不容忽视的紧要事情。
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不管是中学、大学阶段,还是家庭与社会层面,对大学生的类似教育警示,却一直是比较缺失的。事实一再证明,这样的警示和教育不但要有,而且还必须及时,否则亡羊不补牢,贻害更深。
这种情况下,此次登封市人民法院把公审诈骗案搬进当地大学校园,一是有效弥补了以往不少大学缺乏的对新进等在校大学生进行诈骗、防骗教育与警示的空白,对其他地方、其他大学开展类似活动是一个示范;二是用当地的案例警示、教育当地大学的学生,以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不但具有生动性,更具有直观的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
更关键的是,这样的诈骗案进校园公审,年龄群体指向性、教育性、警示性、即时性等更强,通过在学生面前相对清晰再现诈骗者的作案手段、方式等,以及作案被审后的心态、想法等,可提升大学生防骗知识技能,同时这也是对诈骗的呵阻和遏止,既起到教育目的,同时又达到警示作用,可谓是一举多得,值得关注、肯定和学习。
19岁的大一新生李传海没想到自己的“开学第一课”竟是在法庭旁听席上。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公开审理一起被告人主要是大学生的诈骗案,作为入校新生的“第一课”。
在诈骗案多发频发,但教育打击还不甚有力,甚至有些让人无奈的背景下,河南登封法院把公审诈骗案搬进大学校园,成为大学开学法制第一课,这样的积极创新举动让人眼前一亮。
从山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再到上个月曝出的东北大学生李文星、湖南在校大学生林华蓉暑期打工陷传销组织、团伙致死案,进而爆出时下不少大学生成为不少传销诈骗团伙的骨干乃至成员等,这有力地说明时下不少大学生,不但可能是恶劣诈骗的受害者,还有可能是这些诈骗的施行者和组织策划者,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诈骗防御知识教育和诈骗违法打击警示,都是必不可少、不容忽视的紧要事情。
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不管是中学、大学阶段,还是家庭与社会层面,对大学生的类似教育警示,却一直是比较缺失的。事实一再证明,这样的警示和教育不但要有,而且还必须及时,否则亡羊不补牢,贻害更深。
这种情况下,此次登封市人民法院把公审诈骗案搬进当地大学校园,一是有效弥补了以往不少大学缺乏的对新进等在校大学生进行诈骗、防骗教育与警示的空白,对其他地方、其他大学开展类似活动是一个示范;二是用当地的案例警示、教育当地大学的学生,以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不但具有生动性,更具有直观的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
更关键的是,这样的诈骗案进校园公审,年龄群体指向性、教育性、警示性、即时性等更强,通过在学生面前相对清晰再现诈骗者的作案手段、方式等,以及作案被审后的心态、想法等,可提升大学生防骗知识技能,同时这也是对诈骗的呵阻和遏止,既起到教育目的,同时又达到警示作用,可谓是一举多得,值得关注、肯定和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