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邻里噪音岂能“以噪制躁”
2020-05-02 04:24作者:曾亚妮
日前,困扰江苏江阴一小区居民楼多年的“神秘噪音”问题,终于在当地警方的介入下得以解决。因为邻里摩擦产生矛盾,该楼一住户居然网购“震楼神器”进行报复,最终自食其果,收到公安机关的警告处罚。
安装“神器”看似是“正当防卫”,实乃“以暴制暴”,可能会加剧邻里关系的恶化,并且也有违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物权法就相邻权也有明确规定,以此噪音压制彼噪音,只会造成新的损害,使纠纷进一步升级,损伤社区的和谐。
解决邻里噪音靠不了简单粗暴的“震楼神器”,还需依赖和谐邻里关系的构筑、物业管理的完善、法治观念的普及等。以近来方兴未艾的“邻里公约”为例,就是一剂很好的协调邻里关系的润滑剂,比起刚性的法律规定,邻里公约更为柔性和自主,其由业主自己发起,广泛征集业主意见后予以发布,充分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的功能。其次,物管应发挥纽带作用,如多举办邻居节等活动拉近邻居们的关系,当邻里之间产生纠纷时,更要扮演好“和事佬”的角色。此外,必要的法治宣传不能缺位,很多人可能并未意识到自身对邻居的小小报复涉嫌违法,了解后可能就不会再“以恶小而为之”,方能更好地维系相邻关系。
安装“神器”看似是“正当防卫”,实乃“以暴制暴”,可能会加剧邻里关系的恶化,并且也有违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物权法就相邻权也有明确规定,以此噪音压制彼噪音,只会造成新的损害,使纠纷进一步升级,损伤社区的和谐。
解决邻里噪音靠不了简单粗暴的“震楼神器”,还需依赖和谐邻里关系的构筑、物业管理的完善、法治观念的普及等。以近来方兴未艾的“邻里公约”为例,就是一剂很好的协调邻里关系的润滑剂,比起刚性的法律规定,邻里公约更为柔性和自主,其由业主自己发起,广泛征集业主意见后予以发布,充分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的功能。其次,物管应发挥纽带作用,如多举办邻居节等活动拉近邻居们的关系,当邻里之间产生纠纷时,更要扮演好“和事佬”的角色。此外,必要的法治宣传不能缺位,很多人可能并未意识到自身对邻居的小小报复涉嫌违法,了解后可能就不会再“以恶小而为之”,方能更好地维系相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