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品”不能简单“一把火”
2020-05-02 04:21作者:胡建兵
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近日开展了“国门销禁”活动,集中销毁了今年以来从入境旅客携带物、邮寄物及分运行李中截获的500多斤禁止进境物。
现在,很多地方的环保、公安、工商、质监、卫生、药监、海关、商检、烟草、文化等执法部门常常开展通过焚烧,销毁没收来的物品等活动,以此来展示各部门的执法成效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违禁物品的决心。但这种简单的处理方式,也可能带来一些副作用。
首先是污染了环境。很多部门在焚烧这些“罚没品”时,采用露天焚烧的形式。这样的场面,表面上确实可以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但严重地污染了环境,特别是一些医疗物品、工业物品等,污染更为严重。其次也是一种浪费。没收来的物品,一味地焚烧,没有物尽其用。
我国的行政处罚法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罚没的淫秽物品、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商品等没有保管价值或使用价值的罚没物资,进行销毁是应该的,但对于一些“真品”应该科学处理,不能一味地焚毁。
处理罚没物品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合适的方法为其找到最佳归宿。罚没物资根据不同法定形态可以采取销毁、公开拍卖、变卖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处理方式,目前一些地方也采取捐赠的处理方式就更好地发挥了这些罚没品的价值。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使罚没物资不再简单的一把火焚毁,而是最大化实现罚没物资的价值,充分实现物尽其用。
现在,很多地方的环保、公安、工商、质监、卫生、药监、海关、商检、烟草、文化等执法部门常常开展通过焚烧,销毁没收来的物品等活动,以此来展示各部门的执法成效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违禁物品的决心。但这种简单的处理方式,也可能带来一些副作用。
首先是污染了环境。很多部门在焚烧这些“罚没品”时,采用露天焚烧的形式。这样的场面,表面上确实可以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但严重地污染了环境,特别是一些医疗物品、工业物品等,污染更为严重。其次也是一种浪费。没收来的物品,一味地焚烧,没有物尽其用。
我国的行政处罚法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于罚没的淫秽物品、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商品等没有保管价值或使用价值的罚没物资,进行销毁是应该的,但对于一些“真品”应该科学处理,不能一味地焚毁。
处理罚没物品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合适的方法为其找到最佳归宿。罚没物资根据不同法定形态可以采取销毁、公开拍卖、变卖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处理方式,目前一些地方也采取捐赠的处理方式就更好地发挥了这些罚没品的价值。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使罚没物资不再简单的一把火焚毁,而是最大化实现罚没物资的价值,充分实现物尽其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