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正文

火灾凶猛,如何安放一辆电动车

2020-05-01 18:00作者:马涤明
  没有条件的住宅区域,地方政府应积极作为,有计划地为居民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新建小区,必须配套这种设施。

  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这不是公安部第一次就电动车安全问题发文,之前公安部消防局曾不断提醒,居民使用的电动车应当规范停放、规范充电,避免引发火灾事故。遗憾的是,权威的提醒,不但一些居民没当回事,也没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尽管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一起接一起,但一些居民在电动车乱停放、随意充电的问题上依旧我行我素。

  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猛增,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数量也在不断上升,仅2011年到2013年三年间,电动自行车火灾就有799起之多,共造成95人死亡、58人受伤。这些惨烈的悲剧提醒我们,看似“轻飘”的电动车,如不当使用,它将潜在“猛于虎”的隐患。消防部门专门做过实验: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点燃后,1分钟左右就可能发生爆炸。测温仪器测量的结果是:1分钟时,电动车起火达到了604℃;3分钟时蹿升至1200℃。由于电动自行车部分材料属于化学制易燃可燃物,起火后会产生大量浓烟,在封闭的楼内,4分钟有毒气体就能覆盖整栋楼房的楼梯间。

  公安部要求,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而笔者认为,没有条件的住宅区域,地方政府应积极作为,有计划地为居民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新建小区,必须配套这种设施。对楼道内停放、充电、违规向室外乱拉电源等乱象,应依法治理,不能因为“电动车乱象”太普遍、这方面的群众工作难做,就听之任之。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