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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要严也应从谏如流

2020-05-01 01:58作者:李英锋
  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因为要接送孩子上下学,而校门口又停车不方便,安徽合肥一家长连续六次被电子警察抓拍到违法停车。家长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给交警部门写了封信,提出建议——交警部门可以分时段进行抓拍,并在合适位置画停车线,从而给家长停车提供便利。4月18日,记者从合肥瑶海交警大队获悉,经过实地考察,交警部门最终接纳了家长建议。

  在个案中,民众因对交警处罚有异议提起申诉、复议的情况不少,但违章者因个案而对停车位、禁停区等交通标志、设施设置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并建议交警部门重新规划交通标志、设施的情况并不多见。合肥刘女士向交警提出的建议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更多不确定的公民,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体现了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而交警能够正视问题,采纳建议,体现了从谏如流的执法精神和歉抑理性的执法理念。

  公民具有监督执法部门、向执法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法定权利,执法部门也有接受公民监督、倾听公民的意见和建议的法定义务,公民的监督权和执法部门的接受监督义务是对应的、一致的。对此,宪法第四十一条和第二十七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合肥瑶海交警大队按规程接受刘女士的建议,既是对公民监督权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尊重。

  执法部门从谏如流方能找准监管的“停车位”。希望各地各级各类执法部门都能学习合肥瑶海交警大队的做法,都能依法尊重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做到从谏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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