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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道德和法律管住不孝老赖

2020-04-30 14:30作者:李英锋
  道德法律的双重压力就好像两个紧箍咒,能够倒逼和督促失信者履行赡养父母等尽孝义务,对其他人也能产生必要的震慑、教育作用,能够预防失信行为。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以来,将孝文化植入移风易俗、脱贫攻坚建设等活动中去,有针对性地治“不孝病”,还开通了不孝行为“举报热线”,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更是诉诸法律,在表彰宣传一批“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儿媳”等先进典型的同时,也曝光一批不善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的反面典型,并建立不孝行为“黑名单”制度,对拒不赡养父母的,由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

  不孝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遗弃、拒不赡养父母等不孝行为侵犯了老年人的权益,影响了家庭和睦,伤害了社会伦理。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两种义务相互对应,构成了特殊的亲子契约关系。百善孝为先,孝道也属于诚信的范畴,可以说是最大的诚信,不孝就是伦理失信。从法律角度看,拒不赡养父母,拒不履行支付赡养费等法律义务,其性质与拒不偿还借款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老赖”的表现,如果一些人拒不执行法院作出的要求履行赡养义务的判决、调解,就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将这些不孝之人拉入“黑名单”,既合情又合法。

  实际上,之前一些地方的法院已经有了将“不孝老赖”拉入“黑名单”的先例,曾引发舆论关注和热议。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建立“不孝黑名单”制度,这意味着社会已经逐步形成用法律和征信机制惩戒不孝行为的共识,意味着以“黑名单”制度为核心的征信机制的日渐成熟与完善。

  “不孝黑名单”具有道德和法律双重功能。谁进了“不孝黑名单”,就相当于被贴上了“不孝”的负面标签,就会遭受社会评价的“减分”甚至“降级”。在熟人社会,这样不光彩的事会给涉事者带了不小的精神压力,看看这几年那些在生活区附近被曝光的老赖急火火地还债的样子,你就能感受到这种压力。“老赖黑名单”的主体功能就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如果因为不赡养父母而受到信用惩戒,投资、贷款、坐高铁、坐飞机、旅游、住宿甚至子女上学等都受到限制,很多实质利益受损,付出的代价就更大了,压力也更大了。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压力就好像两个紧箍咒,能够倒逼和督促失信者履行赡养父母等尽孝义务,对其他人也能产生必要的震慑、教育作用,能够预防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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