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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以“恶意差评”敲诈勒索

2020-04-28 21:34作者:贺成
  11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警方披露了一起通过“恶意差评”对电商平台网店进行敲诈勒索的网络黑恶犯罪集团案件。嫌疑人通过“DM联盟”网站以及其他社交平台招录“恶意差评师”,对网店进行敲诈勒索,涉及各电商平台网店近200家7900余单,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遍布全国多个省市。

  以往,人们也会看到一些“恶意差评”,多数是个别人不怀好意搞出的恶作剧。想不到,这种纯属个人小打小闹的情绪演变,会恶化成今天这种有组织、有架构的网络涉黑恶犯罪集团。

  实事求是说,差评不仅是对电商平台网店的有效监督,对网络生态同样具有净化促进作用。电商建设之初,很多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自然无法避免中间的一些投机心理,实施违背商道乃至公序良俗的行为,这就离不开消费者的监督。

  也是因为这样,在电商平台建设之初,不仅设置了“差评”这一反映情况、实施监督的渠道,同时还导入第三方监督,以及将提交差评作为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加以保障。

  而当前出现的这种有组织地对电商平台网店恶意中伤的“恶意差评”,则会影响电商平台网店经营发展,甚至会混淆视听让消费者无所适从。这种利益驱使下的有预谋有组织的恶意差评无异于敲诈勒索,若不及时清理,只会成为社会毒瘤越长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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