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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感受”公平正义到“认同”法院工作

2020-04-17 15:26作者:邹慧
  推进司法公开,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媒体时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如何运用宪法法律,如何认定事实证据,如何依法裁判是非,如何执行生效判决……只要是依法应当公开的环节,都能够展示于阳光之下,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司法活动有着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消除因“未知”而产生的隔阂,才能达到因“已知”而产生的认同。

  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他指出,要“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从法院的角度来说,让人民群众通过直观见闻和亲身感受来了解司法工作,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进而让人民群众能够真心认同法院的工作。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过程,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在新时期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所应持有的开放姿态。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提出,“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就是要以公开促公正。在坚持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的原则下,人民法院推进和深化司法公开的脚步不断向前。据周强院长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已经实现了全国法院全覆盖、各类案件全覆盖,当事人可随时查询案件进展;而依法进行庭审公开方面,自去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都上网直播,各级法院直播庭审62.5万次,观看量达到20.7亿人次;同样,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80万份,访问量突破62亿人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在执行信息网公开信息4711万条,江苏等地法院通过网络大力推进执行过程公开,有效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可以说,中国司法公开的范围与尺度前所未有,司法活动的社会参与度也在逐年上升,随之而来的是社会评价度、人民满意度的不断攀升,法院工作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同。3月15日上午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以赞成2606票,反对180票,弃权49票通过。通过率91.83%,再创历史新高!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司法公开,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也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大举措。在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载体,亦是改革时代之必须。通过建立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移动手机电视APP等多媒体形式,形成同步发声的“矩阵效应”,让人们充分感受到司法公开所带来的便捷:坐在家中,人们通过互联网站就可观看到社会热点案件的庭审全貌;点击手机,人们通过移动客户端就可查阅案件的相关信息。公开的庭审可以参与讨论,公开的文书可以借鉴引用……人们正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公开所带来的便利,在司法活动中有了更加贴近实际的“获得感”。

  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深化司法公开的内容,延伸司法公开的效果,不仅使人民群众在参与中感受,在感受中理解,在理解中认同,在认同中支持,而且昭示了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公开、透明背后强大的责任担当与充足的司法自信,从而真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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