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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点定位护航民营经济

2020-04-28 12:21作者:周宏
  人民法院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上,要有引领服务民营企业的行动自觉,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全力促进民营企业的规范经营,要恪守交往民营企业的纪律规矩。

  人民法院处于改革发展的第一线和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上,具有当然的使命和天然的优势。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当明确定位、突出重点,以优质高效的司法供给不断满足民营经济发展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要有引领服务民营企业的行动自觉。习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法院干警当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视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主动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要坚定政治方向。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突出调查研究,主动上门、常态走访,实时动态地把握民营企业司法需求。要坚守发展指向。全面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细化任务清单、硬化考核抓手,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平等分享司法资源,坚决消除有形“坚冰”和无形“壁垒”。

  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扫清障碍、排除风险、创优条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各类纠纷,尤其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强迫交易、高利贷等犯罪行为,让民营企业主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对一时经营困难但能维持生产的被诉民营企业,灵活采用活保全、活查封,运用“债转服”等方式保护产能。加大债权清收力度。持续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涉民营企业债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让企业及时拿到真金白银。

  要全力促进民营企业的规范经营。要延伸服务链条,企业向好发展时要锦上添花,跌入低谷时则要雪中送炭。强化法律风险防范。通过巡回审判、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普法,降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发挥破产重整效能。对具备经营价值和挽救可能的民营企业,积极引导破产重整,帮助和支持其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解除民营企业家对破产程序的顾虑,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受理,帮助民营企业家卸下束缚,轻装前进。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聚智克难关、协力解难题,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早预警、早防范。

  要恪守交往民营企业的纪律规矩。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既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又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在走访服务时,注重对民营企业运营状况的了解和法律规则的讲解,不作具体个案指导。对诉讼至法院的涉企纠纷,坚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不作额外的诉讼指导,真正让民营企业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要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吃拿卡要的,一经发现,坚决惩处,绝不姑息,确保民营企业财产不受侵犯、经营不受干扰,从而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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