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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民营经济

2020-04-28 12:08作者:李悦
  人民法院当提高站位、立足主业、强化保障,做到“三个统一”,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在给民营经济发展增强恒心和信心的同时,也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思想上的定盘星和行动上的指南针。

  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当提高站位、立足主业、强化保障,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要提高站位,推动理论清醒与行动自觉相统一。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清除与服务民营经济不相适应的传统观念、习惯做法和路径依赖。要从“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学深、悟透、弄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上级法院及地方党委政府服务民营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要系统学习、通盘掌握,切实找准服务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重抓调查研究。常态开展走访民营企业活动,在生产一线动态感知、深度了解、系统掌握企业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企业的呼声有人听、问题有人解、诉求有人应。狠抓责任落实。针对部门特点及分工不同,明晰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当下任务和长远规划,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努力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

  二要立足主业,推动末端处置与源头治理相统一。要畅通立审执等各环节,将进入司法程序的涉企纠纷处理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全面提档司法服务,努力为民营企业破解难题、消除风险。其中,院庭长要发挥“头雁效应”,对涉民营企业的重大、疑难及新类型案件带头办理,并加强审判管理,在履职担当中做好表率。与此同时,要弘扬“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不断延伸服务链条。要强化司法建议、法治宣传等载体的运用,完善多元解纷平台,确保对各类涉企风险的前端控制和源头治理。要以人民陪审员选任为契机,让懂企业运行规律、通纠纷化解门道的人员进入审判领域,与法官形成互补优势。

  三要强化保障,推动精准高效与规范有序相统一。亲清和谐的法企关系并非自然而成,必须加大资源要素投入,提升督察问效水平。做优人才支撑。注重人才培养,尤其是青年干警,要到服务企业的一线部门、吃劲岗位上摔打锤炼。强化干部选任质量,以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落地生根,引导干警在服务企业上善拿章程、敢出真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服务民营企业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强化制度“铁笼”构建,从源头上破除“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做强智慧支撑。强化“互联网+”思维,加速推进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通过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服务,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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