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5)

时间:2020-04-16 16:27       来源: 网络整理        作者&编辑: 法律读库

中转:指因运输原因,水生动物自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出境后须途经第三方国家或者地区,在第三方国家或者地区期间货物离开海关监管区等特殊监管区域并变换运输工具后运输到中国内地的运输方式。

包装用水:指与水生动物直接接触的水,不包括密封的、用于调节温度的冰块或者水袋。

扣留检测:指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因存在安全卫生隐患,进境口岸查验合格后调运至检验检疫部门指定暂存场所,待抽样检测合格后允许放行的检验检疫措施。

第五十五条 进境龟、鳖、蛇、鳄鱼等爬行类动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六条 边境贸易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11月1日实施的《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