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京平:典型案例三重功能的集中体现(3)

时间:2020-04-17 10:38       来源: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编辑: 黄京平

  可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该罪,主要依赖另一类因果关系的查证。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并结合程序法的相关规定,拒绝执行防控措施行为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严重危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基于防控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合法目的而拟制的因果关系,具有推定因果关系的属性。这类因果关系的查证,并非不受约束、不受限制的主观臆测。

  由具有参照效力的政策指引和典型案例明确的规则清晰地表明,这类因果关系的判定,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和科学原则。其中,法定原则要求,基于法定具体危险犯的属性,所谓新冠肺炎病毒传播严重危险,必须是现实、具体、明确且严重的危险。按照科学原则的要求,认定行为具有传播新冠肺炎病毒的严重危险,必须符合现实科学已经证实的原理。总之,依据这样的原则去判断这类因果关系,便可守住法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