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司法的坚定初心,更是法官的职责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定初心,积极履行职责使命,努力增强各项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司法的坚定初心,更是法官的职责使命。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基层法院如何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基层法院工作经验,笔者认为要切实增强各项意识,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牢记初心使命。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与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潮、模糊认识、不良现象作坚决斗争,与一切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气节、风骨和操守,做党章和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把讲政治贯彻落实到具体办案中,要在司法裁判第一线、执行攻坚主战场、扫黑除恶最前沿淬炼法官,在维护公平正义职责中,在树立司法权威使命中,在促进社会和谐担当中,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发展是永恒主题,必须将服务大局发展作为第一责任。要从高处着眼,做一个有全局思维的法官。自觉服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服从大局中主动而为,在处理大案、难案、敏感案时勇于担当,及时化解棘手矛盾。要从小处着手,做解决现实问题的实干法官。大局意识并非坐堂问案,高高在上,而是俯下身去,让司法接地气,学会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做熟悉风土人情的“泥腿子”法官,善于抓住案件的核心痛点,积极调动各种司法资源,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要善做有心人,做一个格局高远的法官。在处理纷繁复杂的案件过程中,既要有披沙拣金的韧性,又要有胸怀大局的担当,对中心工作了然于胸,以“四两拨千斤”的司法智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争做担当楷模。强烈的责任感是一名法官必备的良好素质。司法裁判既是法官的职责所在,更是使命所指。面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急难险重的任务、重大风险的考验,站得出来,豁得出去,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承担任务,保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干劲。要深知有责须知有戒,严防职业麻木感“传染”。对于基层法官来讲,很多案件同质性高,重复性强,容易产生懈怠厌烦情绪,久而久之战斗力衰减,责任防线松懈,担当精神下滑,“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不良心态滋长,对此要坚决杜绝,警钟长鸣,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在其职、尽其责。
四是增强规矩意识,深化法治修为。党纪国法是最大的规矩。要忠于宪法和法律,做党纪国法的“守门员”,这是法官规矩意识的核心。基层法官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始终保持内心定力,对各项纪律和规矩,务必保持敬畏之心,自觉按规则想问题、做事情,坚持走正道、讲正气。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着司法形象,书写着司法尊严,是展示司法形象的“风向标”,对当事人的态度言语,执行公务的着装规范,面对上访群众的情绪表达等等,这些言行规范无不体现着法官的法治修为,必须慎重对待,努力守护。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切实加强自我约束,时时自警、处处自省、事事自律,做到时常向内看,时刻检验自己的思想、行动是否合规矩。加大外部监督惩戒,坚持犯规必惩、违规必究,让规矩成为带电“高压线”,让守规矩成为法官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自觉行动。
五是增强创新意识,激发司法活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面对案件繁多的复杂局面,法官必须要有创新思维。要善于学习,做“创新型”法官。学习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对现有认识的升华,法官要把学习作为一种需要、一种追求、一种境界,孜孜以求,取长补短,既要向书本学,也要向办案能手学,更重要的是从承办的每起案件中总结反思,汲取经验智慧,如此才能“以战养战”。要学会静思明辨,在宁静中思考。《大学》开篇有言:“知止而后能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说的是“静能生慧”的道理。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法官要想明断是非,就必须保持内心宁静,做到志如秋霜洁,心随朗月高,让思维自由驰骋于法律的王国,这样才能在法律领域有更深的造诣。要深入审判实践,在司法案件中展露智慧光芒。创新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要做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心人,这样才会发现创新无处不在。一个调解技巧的成功运用,巧妙地处理一件复杂案件是创新;一篇裁判说理的条分缕析,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是创新;一篇法学学术文章的抉微钩沉,指引审判工作提升质效也是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