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严重威胁社会公众安全健康,也打破了常规状态下和谐安宁的社会秩序,导致各种正常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产生矛盾纠纷难以避免。而通过司法审判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是特殊时期将我国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随着各类涉疫情民事纠纷数量激增,社会各群体解纷需求紧迫。例如,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纠纷需要尽快案结事了;因疫情暂停的旅游、餐饮等领域解纷规则亟待明确;全力备战复工复产企业的劳动劳务纠纷急需妥善化解等等。非常之时,呼唤担当之举。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审判工作不能再按部就班,人民法院迅速统筹部署、调动资源、创新方式,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深化互联网司法创新应用,努力为保障经济社会良性运转保驾护航。
正是借助互联网司法这一“网上天平”,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通过在线方式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审理涉疫情防控、经济运行、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等大量案件,依托信息技术超越疫情阻隔,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努力形成“战‘疫’”与“发展”的最大公约数,成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的重要力量。
群众为本,在线解纷:针对特殊时期司法需求优化便民诉讼模式
急难关头,更显本色。在特殊时期,大量当事人足不出户,无法通过传统线下方式参与诉讼,怎样及时满足司法需求?怎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一站式”在线诉讼的便利?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司法体系建设创新实践给出了答案。
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建设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全国法院在疫情期间纷纷巩固和发展了“在线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云端执行”等审判执行模式。全国3500余家法院已经全部对接中国移动微法院,并普遍开通诉讼服务网,当事人通过电脑或手机客户端,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完成咨询立案、提交材料、交纳费用、接收文书等诉讼事项;统一在线调解平台覆盖了纠纷受理、分流、调解、反馈等流程,为当事人精准匹配解纷力量,在线办理当事人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和司法确认等事项,并实现调解与诉讼、仲裁等程序顺畅转换;已经建成的38000余个科技法庭,都能够支持远程视频庭审,让诉讼参与人分隔多地也能通过客户端在线完成出庭。一站式、全方位在线解纷服务,构筑起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司法服务的“网上战场”。
“指尖”立案,“隔空”连线,“云端”调解,充分体现便民利民
随着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推进,互联网司法需求与日俱增,很多预想通过传统方式申请立案、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首次“触网”。人民法院按照防控要求暂时关闭线下诉讼服务中心后,发展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机制,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咨询,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
针对疫情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因隔离无法出庭的实际困难,全国法院进一步强化探索在线庭审实践,优化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建设,优化视频音频即时同步传递、同步录音录像、在线签名等技术保障,全力保障特殊时期线上开庭需求。
疫情期间,人民法院广泛开展在线调解,利用互联网技术把在线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调解的“东方经验”与互联网现代科技深度融合。
制度为纲,规范有序:在战“疫”大考中推动在线诉讼机制转型升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线诉讼作为一种新型诉讼模式,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历经考验、蓬勃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标准不够清晰、操作不够规范统一等问题。在线诉讼在便民利民的同时,必须遵循司法规律,严守正当程序原则,确保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经得起时代检验、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
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国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线诉讼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广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助力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价值导向,强调了在线诉讼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运行,围绕在线庭审、送达、身份认证、材料提交、诉讼活动信息留痕等方面作出清晰指引,确保在线诉讼活动规范统一。
各地法院在大力探索创新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疫情防控需要,研究制定指导性工作意见、程序规范和操作规程,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在线诉讼活动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审判质量效率。
互联网法院先发优势更加凸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