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中央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的组建背景、历史沿革和主要职能”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吴玉良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构改革使人员分布更合理,力量更集中,战斗力更强。组建中央纪委组织部和宣传部,是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实践。(3月28日 中纪委监察部网)
咋一看,中纪委在原干部管理室、宣传教育室的基础上组建了组织部和宣传部,与中组部和中宣部机构设置有些重叠,但通过网友在线提问,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的做答,才恍然大悟。原来中纪委组建的组织部和宣传部,加之新成立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为了更好的防止“灯下黑”,选任市级以上纪委正、副书记时,杜绝地方“一把手”“一言堂”甚至是个人说了算,其监察体制更趋于合理化、规范化、法制化,从而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
记得在2010年7月,湖北省纪委、神华集团纪检组分别对恩施市粮食局和准格尔能源公司几位涉案官员做出严肃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两起案子异曲同工,如出一辙。一来皆为借出差之机嫖娼,二来两起案件的主角竟然都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纪委书记案发,很多带有偶然性。说到底,纪委书记敢腐败,最主要在于监督机制的缺失。在地方上,纪委本身就是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谁也不会和不敢惹他。
媒体曾报道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在当地一句话就能“想双规谁,就双规谁”的“雷人”之语,当时搞得官民人人自危。虽然中央近年来推动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曾尝试着推行上级纪委监督下级纪委的做法,但往往是“天高皇帝远”,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此有人发牢骚说,“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管天管地’、‘老天爷老大、他老二’!”但就过去“中国式”监督体制机制来讲,“谁来监督纪委?”
人所共知,纪检监察部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律检查监督组织,在经济建设的反腐败领域功不可没。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了一大批大案、要案,许多高官纷纷落马,这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起到了教育、监督、防范的作用,全国人民有目共睹。
当今,纪委书记监督省、市、县委书记不是新闻,而省、市、县委书记监督纪委书记却成了新闻。长期以来,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纪检监察无形之中似乎成了一个“特区、禁区、盲区”,一直处于一种无人监督、无人过问的真空状态,办公超支,公款吃喝,超标接待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甚至把纪律监督的利器变为了自己牟利的工具,近几年,纪委书记犯贪污受贿罪也时有所闻,如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因受贿人民币2639.4万、美元4.25万、另有952.72万元不明来源财产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类似曾锦春受贿案的还有湖南常德市原纪委书记彭晋镛、娄底市原纪委书记罗子光、安徽肥东县原纪委书记姜振华、重庆沙坝区原纪委书记郑维等。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以权谋私,胡乱采用“双规”措施,迫使党内干部甚至是非党员人士、民营企业家在他面前俯首称臣,交钱纳贡,在党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谁来监督纪委?这个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从制度上说,目前,纪委处在各级地方党委的“一元化”领导之下,有些事情是复杂的,有些制度从根本上很难得到执行的。比如,地方党委对纪委的管理就多数形同虚设。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地方领导将主要精力集中放在抓经济上项目创效益上,无暇过问纪委;有的地方领导为了地方的经济“增长”、“发展”、“稳定”,在查处案件上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做法,导致他们已无法对纪检监察部门实施正确有效的领导和监督;还有的地方领导自己身上不干净,怕得罪纪委,惹火烧身,对纪检监察干部笑脸相迎,有求必应,根本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管纪检监察干部。他们不去管纪委,纪委也不去管他们,长此以往,就形成了一个鲜为人知的“潜规则”。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中央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审查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力度,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并给予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
时隔不久,中纪委、监察部又传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内部机构改革的好消息。并通过一系列的内部机构改革,使纪检监察干部分布更趋合理,力量更加集中,战斗力更坚强。王岐山书记这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举措理当点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因此,纪委监察干部绝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任何人,当其权力不受监督和约束时,难免会被各种各样的诱惑拉下水。如果把纪检监察的工作建立在官员个人的道德自觉和自律上,则无异于空中楼阁。只有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入手监督纪委监察机关的权力,才是长治久安之计。
己正方能正人。笔者在为王岐山书记发声“谁来监督纪委”鼓掌的同时,也提点小小建议,那就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人监督,且这种监督必须是科学的、有效的,能够解决问题的、实质性的、落到实处的。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除一些在办案过程中尚未定案、不便公开的内容需保密外,其工作制度、办案程序、办案结果、人员经费等等,均应实行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彻底打破过去那种神秘化、特权化。因为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同理,失去监督的监督也同样会产生腐败。倘若监督别人的机构本身产生了腐败,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最为可怕的。(作者:朱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