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焦裕禄纪念园会见了5名焦裕禄式的好干部,第一个会见的是兰考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雪廷。习近平对赵雪廷说,“你肩上担子很重,要当现代的‘铁包公’,要对腐败现象‘零容忍’啊。”赵雪廷说,总书记的话不仅是对自己的教诲,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严格要求。(来源于河南商报)
由此,我联想到了法官这个职业,法官的手中掌握着裁判大权,更应当成为“铁包公”。法律应当是铁面无私的,每一具体案件中的执法者也应当铁面无私。当前,广大社会公众最关注的问题不是法律本身,而是官员如何执法,法官如何断案,他们更关注这个过程的公正性。
勿庸置疑,司法不公现象一直是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从老百姓的民谣中便可略见一斑——诸如“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等等。而近年来频频曝出的司法腐败案凸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更是成为对民谣最有力的“诠释”。
正因为少数法官司法不公,错判案、乱判案,甚至个别法官徇情枉法、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影响到公众对司法者的信任以及对其审判结果的认同,在某种程度上,一些老百姓将打官司看作是无奈的选择。每一场官司既是对法官的考验,对法律的检验,更是一次普法教育的深入,对公众法律信心的构建。每一次的司法腐败,影响的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官、一个法院,也不仅仅是法院系统,而是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心,这样的代价是沉重的。
在庭审过程中,如果法官们都能熟谙法律精义的言辞,准确无误地做出判断,现场应对与处理各种原被告双方提出的疑难法律问题,形象直观地演绎法律的内在精神,无论裁定或判决结果如何,都能让诉讼参与者感到心悦诚服。那么,人们不仅拥有一个畅通透明的司法渠道,平等地表达诉求,又能在同一判决标准之下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这都是理想化的结果,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意,在很大程序上是源于程序正义的未实现,当事人对法官的作为感到不满,法官的言行举止给当事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实体正义得到了实现,也难以让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
法官如何才能成为“铁包公”?包公不仅铁面无私,还要有丰富的断案理论和知识,学识渊博,凡法律问题应当是有问必答。这就要求法官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全面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与审判素质,真正确立起一颗公正之心,才能使审判机关的司法活动不但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定程序,而且成为引导和培育公众法制观念、开展普法教育的“现场会”,才能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律,信任法院,信任法官,从而乐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