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司法公开打造“最靓成绩单”

时间:2020-04-27 21:0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晓芬
  在3月1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最高法工作报告获赞成票2425票,反对票378票,最高检报告赞成2402票,反对390票。这一结果让在场的“两高”人松了一口气,这是最近七年来,“两高”报告赞成票数的最高值。有代表称,司法公开力度很大,“两高”努力获肯定。广西团十几名代表普遍提到,“两高”报告回应了民众对司法公正、反腐倡廉的期待,并就如何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作出了部署,值得期待。(来源于新京报)

  在过去的这七年时间里,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不仅是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都深有体会。

  近些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几个“五年改革纲要”中都把司法公开作为重要改革项目,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司法公开的具体举措。从《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司法公开从范围、内容、方式、措施上均有了质的飞跃;从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的改版、中国法院网的完善,到各地法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再到去年以最高人民法院为首的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的开通,都使司法公开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同时在新形势下承载着更重要的历史使命。通过推行司法公开,不断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提高了审判效率,树立了法官形象,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开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实行公开制度是基于民众享有知情权的宪法权利,而司法的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之一。法院只有敞开大门接纳民众,让民众零距离地走近法院、亲近法院,才能让民众最大限度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进而才有可能理解司法和支持司法。

  司法公开保障了程序公正。众所周知,正义分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凡是法治国家都应要追求程序正义,而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没有程序正义,便谈不上实体正义。司法活动如果不能保证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则失去了存在的形态。通过司法公开,把司法活动的全部运行过程向当事人公布,向社会公布,把审判程序的每个关键、每个节点让当事人知晓,把所有暗箱操作的可能暴露在阳光下,使腐败无处藏身。程序公正,才能确保案件审理依法依规进行,才有可能实现实体公正。实现了实体公正,也便是实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和目标。

  司法公开有利于息诉息访。通过审判过程的公开,避免法官与一方当事人单独接触,确保裁判者的中立性和裁判结果的正当性;通过一系列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公开措施,不仅有效地降低了民众了解司法的成本,,也在无形之中促使法官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和庭审驾驭能力。司法公开,能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心服口服,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

  当然,司法公开本身不是最终目的,而只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手段。作为法院,作为法官,我们要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布我们能公布的审判过程,接受全社会专家学者、工人农民、代表委员等各界人士的监督和检验。只有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司法公开的阳光沐浴,我们的工作才是有价值的,才是值得称道的。(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