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来讲,导致房价上行的多样,有人归结为政策的原因,有人归结为居民消费心理的原因,更有人归结为官员腐败的原因,特别是屡有拥有数套乃至数十套住房的落马官员见诸报端,更令不少人产生官员即“房叔”或“房审”的幻觉,进而认为,对官员登记房产势必倒逼官员紧急抛售“灰色房产”,进而导致房产供应量激增,让房价急转之下。
可事实上,官员不等于多房,认为官员即多房,实质上是一种“坏人推定”心里,以为个别官员拥有多套房屋,就归纳推定每个官员都拥有多套住房,在逻辑上不通,也不合常理。其实,在北京,不少官员购房困难,数套房屋不过是痴人说梦。
即便是拥有数套“灰色房产”的官员,指望通过此次登记引发官员抛售热潮,也是过高估计了官员登记房产对房价的影响程度。一是按照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有关要求,列入登记房产范围的部门是北京、中央部分部委,并非所有组成部门,列入登记房产的官员在处级以上,非所有官员。二是要求领导干部报告房产事项已非一年两年, 要求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早在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进行通知时就已列出实施时间表,在日趋向严的管理制度面前和中央重拳治腐的威慑下,有“灰色房产”的官员恐怕早已对多余“安全转移”,岂会等到今日的登记?
再回归到官员登记房产本位看,官员登记房产是官员申报财产重要环节、关键步骤,并不是针对高房价开出的药方。从一些财产公开的先行城市看,官员登记房产并公示后,未见房价的急转直下。2012年,广东省拟定珠海横琴新区、韶关始兴县为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开试点,广州市主动确定南沙新区作为市级试点。这些区县官员不仅申报房地产,还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劳动所得、投资和汽车等项目,可从试点至今,对房价影响微乎其微,没有出现房价“洼地”。
所以,笔者不得不说,把官员登记房产视为降低房价的良方,是开错了方,用错了药,指望通过官员登记房产降低房价药是不对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