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要安切莫悬

时间:2020-04-27 00:4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张智全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重庆二中院民一庭庭长兰光华,在同笔者谈起司法廉洁的话题时,曾说:“法官办案,难免会遇到当事人的请吃送礼。面对诱惑,我觉得只有保持心安是福的理念,才能不让自己的心悬在半空。否则,极有可能陷入不廉洁的泥潭而不能自拔,最终导致枉法裁判。”

  心安是福,莫让心悬半空,是一种崇高的人生境界。法官手握审判权,居中裁判是非曲直,保持落得心安的最从容境界,实乃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修养。法官如果心难以安静,纵有辩法析理、定分止争的出色司法能力,不仅难以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断案,反而会在周而复始的利益冲突中,置底线于不顾,打起枉法徇私的“小九九”算盘。故此,追求心安境界,莫让心悬半空,更应时刻警醒。

  心安,方能宁静致远,淡泊明志,才能拥有“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超然;心悬半空,只能底气不足,胆战心惊,备受煎熬。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原院长杨德龙落马后曾哀叹:“钱并没有带给我幸福。案发前,它让我心虚、失眠、惊吓。案发后,它带走了我的自由。”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原院长石成军在忏悔录中写道:“我最羡慕的是‘无欲’。无欲者能战胜一切,包括他自己。我是一个被自己打到的失败者,是一出自己毁了自己的悲剧。”生动的案例,惨痛的教训,着实发人深省。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法官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被视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如何求得心安,莫让心悬半空,不只是个人品性修养的问题,更是如何公正司法的一篇大文章。

  心要安切莫悬,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乃民所赋,法官手中的审判权,归根结底来源于人民,应该也只能耕植于人民,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旦法官偏离了正确的权力价值观,在裁判是非曲直时就会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甚至为自己打小算盘、安排退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也就只能徒具漂亮的外衣而没有实质的内容。实践一再证明,只有真正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才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为,才能敢于担当,敢于秉公守正,以开拓进取的作为谱就公平正义的恢弘篇章。

  心要安切莫悬,必须远离欲望的撕扯。欲望人人都有,且永无满足,法官是常人,也不例外。法官职业特殊,手中的审判权决定着当事人的利益归属,面对的诱惑比一般常人要多,让人心神不宁的因素也更多,必须要有健康平和的心态。一方面,要心安就得甘于坚守底线,甘于敬业奉献,而不能一门心思图回报。另一方面,要心安就得杜绝私心杂念,始终把清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让清静成为心灵常态。“公者千古,私者一时”。其心公,其人才安。私心杂念使人丧失原则,丧失立场,让人“利令智昏”。如果老是念念不忘一己之私,难免心态失衡,对法律的忠诚,对公正的追求,只能是一纸空谈,最终让自己滑向贪欲的深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也就在所难免,害莫大焉。

  儒学大师孟子曾云:“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肩负公正司法崇高使命和司法为民情怀的法官,唯有以真纯之心处世,才会心灵有归属,事业有根基,任凭风雨险阻,自可心安理得,海阔天空。没有心安,焉能有心底无私天自宽的精神境界?

  只有心安切莫悬,才能脱离蝇营狗苟的低俗,自觉抛弃私心杂念,把不断膨胀的欲望关进自律的笼子,无私无畏地谱写“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