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宪法让保护青山绿水成为最高利益追求

时间:2020-04-17 11:3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鹏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改,把生态文明建设用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表明我国国家和人民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达到最高层次,对青山绿水的保护成为国家和人民最高利益追求。

  历史以来,我国国家和人民对生态文明的建设有一个不断的认识过程,由开始的盲目开垦到一步步的加强保护,直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生态文明作为“五大理念”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再到这次把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达到了最高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一再提出,“我们绝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既要金山银山,也要青山绿水”,表明我们国家坚决实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把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丽中国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不仅体现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客观要求,也彰显了中国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命担当,从而推动中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把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长期不间断地加强对生态文明的保护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宪法具有最高的稳定性,集中了全国人民的智慧,达到了高度的认同,今后对生态文明的保护将成为国家永恒不变的主题,人民对生态环境的利益将得到最高程度的法律保护,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的追求更具信心。

  生态文件建设主要是对青山绿水的保护。绿化、空气和水是最主要的方面,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宪法的指引下,我国法律对生态文明保护的具体内容将得到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对生态文明的保护将得到实实在在的具体保护。

  让我们期待着新时代更加美丽的青山绿水的到来,期待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相处的新时代的到来,期待更加文明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同步发展的新时代到来。

(作者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