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笔者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切实关系百姓利益的内容感触颇深,尤其是在民生方面,人民法院工作更多关切的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全国各级法院紧密立足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通过不断加大便民诉讼服务工作力度,使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增强,谱写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的新篇章。
诚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全国86%的法院建立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就地化解纠纷。充分运用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方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9.9亿元。”这些富有成效的司法为民工作业绩,正是人民法院过去五年持续强化便民诉讼服务工作所结出的丰硕果实,处处彰显出司法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福祉的明显成效,更是对人民群众期盼和呼声最具诚信的回应。
人民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法院首先开展的工作就是审查立案。目前,全国各级法院在立案庭均设立了专门的立案大厅,配备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做好审查立案、来信来访接待等多方面工作。对人民群众具体的案件诉求,立案工作人员在依法审查立案,准确把握立案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的有力措施,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做到当即审查和办理立案手续,很多基层法院当天立案率达到95%以上,同时对案件排期开庭情况、司法救助条件等多方面内容,通过电子触摸屏和公示栏向社会公开明示的做法,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
据报道,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对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在立案阶段就采取立案调解措施,选派专职调解法官助理随立随调,有的案件在立案时,双方当事人就拿到调解书;有的案件调解协议达成后当场就履行完毕,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执行压力。对于一些容易激化矛盾,譬如农民工集体索要劳务费等案情比较紧迫的案件,各级法院注重采取诉前调解措施妥善处理,从而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时间。对于涉及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医疗费和劳动报酬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产生活的案件,积极开放诉讼“绿色通道”快立快审,采取专人即时送达、即时调查保全和即时调解的方法,使案件得到高效及时解决,有力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针对边区地区距离市区较远、交通不便,人民群众打官司存在诸多不便的实际情况,全国各级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定期巡回办案,特别是在农忙季节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即结案,现场执行,极大便利了当地人民群众的诉讼活动,充分展现出人民法庭便民快捷的诉讼特点。通过对经济确有困难且又符合诉讼费减缓免条件的当事人,高效依法给予办理诉讼费减缓免的司法救助审批手续,确保了困难群众真正打得起官司,从而赢得诉讼群众的良好口碑。
展望未来,不负使命。健全和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司法措施和机制,是全国各级法院在今后一段时间的系统工程,可谓任重而道远。在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时,我们有理由相信,人民法院将站在法治新起点,高举党的十九大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司法便民利民的主线不动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让公平正义的司法阳光更和熙更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