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别涉及“西瓜”与“井盖”的两起执法事件引起网络热议。西瓜事件中,瓜农庞大哥在制止偷瓜贼的过程中,导致偷瓜女子受伤,没想到偷瓜女子报警“恶人先告状”,民警处置结果让庞大哥赔偿偷瓜女子300元医药费。无独有偶,一辆满载33吨下水道井盖的半挂车途经固始县时发生侧翻,散落的井盖被附近的村民哄抢,井盖货主宋先生报警后,当地派出所以少量侵占够不上犯罪为由不予立案。
更令人觉得荒唐的还要算上警方的表述,“摘”西瓜、价值小,“当着面才算抢”。执法如此任性,回应如此匪夷所思,难怪网友纷纷怒示,“我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我觉得自己的法学本科白读了”,“‘偷’西瓜成‘摘’西瓜,执法变成‘和稀泥’”……
尽管目前,涉事民警均已受到停职处理,偷瓜者刑拘3日,部分井盖已追回,但是,这两起执法事件的发酵却逃不开当事人,也是受害者所遭遇的不公正的执法行为,媒体及网络的曝光引发舆情后,才得到执法部门的重视,问题才得以重新处理。“补救”的执法恰恰暴露了“任性”执法仍有生存空间,冒然将偷西瓜定性为摘西瓜,并且只看到偷瓜者受伤的结果,法律素养缺失已是不争事实;同样,让当事人去法院起诉追回被哄抢的井盖,更是将不作为、无担当暴露无遗。这还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切实感受到社会以及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呢?
需要明确的是,秉公执法才是执法者应当守、必须有、当有为的目标和结果。悖离了惩恶扬善基本行为准则的“任性”执法方式,不但无益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执法中出现的闪失和过错,只会愈发导致群众对民警执法的不信任,让执法丧失公信力。
总之,执法不可儿戏,胡乱加任性都是要不得的,消除人民群众对执法公正的焦虑,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是“较真”的执法。
(作者单位:河北省泊头市泊镇政府)
